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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这样洗钱是不是被论坛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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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小马快跑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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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swrzll 的帖子

行了,正常显示了。谢谢你。


moohhoo (夢飄渺)
http://semin.us/luntan/viewthrea ... age%3D1#pid7180202.

还真是这样!奇怪!

[ 本帖最后由 小马快跑 于 2007-2-24 02:5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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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你这只耗子怎么小了一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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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wohaoheng 的帖子

晕,我的蝴蝶变成什么?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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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发表于 2007-2-24 01:58 PM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这样洗钱是不是被论坛允许?


刚才在悬赏区发现有2个贴子明显是在洗钱[发贴和回复前后就只有1分钟左右,而且回答正确]

http://sis.06image.com/luntan/vi ... &extra=page%3D1
http://sis.06image.com/luntan/vi ... &extra=page%3D1
钱的来源可能是刚才由管理员发的猜奖的2000个金币的奖金,我也获得了.
而这2贴明显是在把其他2个帐号的钱转到一个帐号中,这样的行为论坛允许么?
可能是因为这次的竞猜比较简单,奖金也高,有些人使用了自己其他的帐号来竞猜,这样就可以每个帐号得到2000个金币然后再通过悬赏区转到自己的帐号中.
如果可以这样的话,下次竞猜我也可以这样做一下,中了就是多份的钱了.

那2个转钱的帐户在线时间都是0小时,也没有发几张贴,注册时间是2007.2.17和2007.2.16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2-24 01:25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2-24 02:05 PM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我想已经说的够明白了,我们公寓住了5人都是一学校的,他们转钱给我是他们的事,何况我也付出了作业作为回报
你要是怀疑,我给提供个电话 0064 09 8265018
可以自己问是不是自愿转给我的, 当然了, 你的出发点还是不错的^_^

[ 本帖最后由 zsjzsj123 于 2007-2-24 02:14 PM 编辑 ]
引用:
QUOTE:
原帖由 zsjzsj123 于 2007-2-24 10:05 AM 发表
我想已经说的够明白了,我们公寓住了5人都是一学校的,他们转钱给我是他们的事,何况我也付出了作业作为回报
你要是怀疑,我给提供个电话 0064 09 8265018
可以自己问是不是自愿转给我的, 当然了, 你的出发 ...

我当然想核实一下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被允许,如果允许的话,我也想这样操作,走捷径我也想.不管你的理由是什么,毕竟你使用的方法是通过公开的悬赏贴进行的,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操作.所以才有疑问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2-24 10:22 AM 编辑 ]
我想你说的是一人多号了,既然银行关闭了转帐功能,也就是说不倡导这种方式了,虽说结果相同。
老实说我也算有点投机了,毕竟一伙朋友住在一起挺方便的,不过如果是单人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了。还有可以查IP的^_^
引用:
QUOTE:
原帖由 zsjzsj123 于 2007-2-24 10:31 AM 发表
我想你说的是一人多号了,既然银行关闭了转帐功能,也就是说不倡导这种方式了,虽说结果相同。
老实说我也算有点投机了,毕竟一伙朋友住在一起挺方便的,不过如果是单人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了。还有可以查IP的^_^

问题的关键是你使用了悬赏贴进行转帐,这是都可以看到的行为,一定会有效仿性,所以我要问清楚,也许管理方是同意这样做的也说不一定.如果老兄的情况特殊我觉得应该在征求管理层人员的明确同意后在做这样的操作,否则其他会员看到了一定是有疑问的,即使我不说,其他人看到了也会提出质疑.
发表于 2007-2-24 02:45 PM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有道理^_^,还真没想到这个,问问悬赏区的版主吧。
想了想,还涉及到一个量的问题。2个悬赏会更引人注目。

[ 本帖最后由 zsjzsj123 于 2007-2-24 02:47 PM 编辑 ]
引用:
发表于 2007-2-24 02:51 PM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看把,有人已经在效仿,意思是一样的就是通过悬赏贴转钱
http://sis.06image.com/luntan/vi ... &extra=page%3D1
发表于 2007-2-24 02:58 PM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这个怎么说呢,不能完全归咎于我吧,这种行为是早就有了的,不说别人,就你说的那个jiage,你可以去悬赏的第二页看看,他早就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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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好说的,楼主在不同地方开2个贴,说法也不一样。我没必要2个贴都解释,大家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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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然的事不一定的正确的,开口骂人前动动脑子
引用:
原帖由 satancll001 于 2007-2-24 04:33 PM 发表
悬赏区的帖子要交纳20%的税的。
--------------------------------
看了一下那边的几个帖子。。。
那个查水员够不要脸的。。。
还弄那么多事情,一看就是转自己小号的钱。。。:s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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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sjzsj123 于 2007-2-24 03:01 PM 发表
没啥好说的,楼主在不同地方开2个贴,说法也不一样。我没必要2个贴都解释,大家自己看吧
开2贴的不错,一开始是发在这里的,因为在悬赏区没有看到可以发的地方,后来才注意悬赏区有个"疑问贴"想想就把这里的原文复制了过去.说法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你在疑问区回了贴,我就跟着做了回复[没有指望在那里有人回贴],这里别人跟贴我也做了回复,在原贴上我后来增加内容都是2边一起增加的.
还有我的贴子说的很明白,我在询问论坛是不是允许这样做,我只想听最后的答案[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论坛是不是允许],至于有人说这样做是人家本事,这和我没有关系,谁赚多少金币怎样赚那不是我嫉妒的,我只想问我们也这样做可不可以.有些事情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只是有的人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如果真的按照论坛现有的规则来看,这行为一定都不违反规定,因为事先就没有具体的规则来约速这行为,事先没有规则就不应该看做是违反规定.而我要问的就是以后这行为是不是还是没有规定可以依据.如果最后做出的决定很暧昧的话,那我的理解就是论坛默许了这种行为,那么丑话说到前头,我们也这样干,管理的同志们不要找我们麻烦.
实际上我最后在悬赏区的"疑问贴"补上了一贴完全是出于对悬赏区版主的尊重,怕被误解为越权举报,我当时是没有在悬赏区找到可以举报的贴.后来在这里发布后才想起那个"疑问贴"可能有这个功能,我就在里面跟了一贴,因为这个疑问贴少有人去,也就当是只给那里的版主看,没有想到事主会在那里跟贴,我也只好在那里回复了一些.但是意思都是一样的.

[ 本帖最后由 woaisis 于 2007-2-24 03:5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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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sjzsj123 于 2007-2-24 15:11 发表
想当然的事不一定的正确的,开口骂人前动动脑子

哼哼。转钱而已。要交20%的税的。又不是免费转,付钱转钱论坛本来就没禁止。
大大方方的转就好。开那么多个帖子还弄的好像煞有其事的样子,掩耳盗铃的样子,说你不要脸还是轻的呢。
说你BC都不算过:s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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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举个例子你看看是不是一样吧
2个法庭同时审判一个相同的案子,一个被告人辩护,一个没有。你说一样不一样
还有你说的什么叫决定很暧昧? 你认为暧昧的决定是什么样子的?
还有我在那贴里说的很清楚,论坛不提倡1人多号,你也清楚一人多号和1屋子几人上SIS有什么区别,虽说结果一样,但一个是违规,一个则不。
你如果决定要一人多号的话也没人能拦你,只要别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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