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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夜天子(4月18日 更新至“第17章 摧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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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桃园三结义

  叶小天很沮丧,尽管他生性乐观,可是这次送信失败对他的打击依旧很大。这笔钱对他和他的家庭都有着很重大的意义,他这一路艰辛全靠那五百两银子改善家境的美好幻想在支撑,谁知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我说过要衣锦还乡的,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不仅让父母失望,令大哥难做,牢里那班狐朋狗友还不嘲笑死我……”

  叶小天郁闷地想着,愁眉苦脸地领着大美人小萝莉往外走,走到那牌坊下时,杨乐遥看见那卖梨的筐子,马上把小手指塞到嘴里,有些挪不动步的样子。

  “喏,给你。”

  叶小天从怀里掏出一个梨子,没精打采地递给杨乐遥。

  “谢谢叔叔!”

  杨乐遥欢喜地接过梨子,却又胆怯地看向母亲。

  “吃吧!”

  薛水舞叹了口气,轻轻抚摸了一个女儿的脑袋,叶小天又从怀里摸出一个梨子,懒洋洋地递向薛水舞:“喏,这个给你。”

  杨乐遥惊奇地瞪大眼睛,眼巴巴地看着他的胸口,不晓得那里边怎么就能一个又一个的变出梨子来,要是她也有这个本事就好啦。

  薛水舞想对叶小天称呼点什么,却又不知该怎么开口,叫姑爷吧,总觉得有点臊得慌,只好轻轻摇头道:“谢谢,我不吃了。”

  一行三人就这么出了靖州城,叶小天在左,薛水舞在右,中间夹着小萝莉,小萝莉两只小手捧着一只相对于她那小嘴显得过大的梨子,努力地啃着,啃得汁水横流。

  靖州城外的一片小树林里,叶小天站住了脚步。

  他们本应该沿官道往北走的,但是出城不久,叶小天就把她们母女领到了路旁的小树林里,这令薛水舞有些不安,她局促地看着叶小天,不晓得他想干什么。

  叶小天本想借尿遁溜走的,可事到临头,看见水舞那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和乐遥那小小的人儿,想到这母女俩徬徨无助的样子,不知怎的竟然做不出那等龌龊的事来。

  可是他真的自顾不暇,哪有能力照顾别人,思来想去,便想与她说清自己的难处,请她自奔前程。可是如今站在小树林里,看着薛水舞那双楚楚动人的眼睛,叶小天忽然发现他不仅做不出不告而别的事来,就连分手道别的勇气都没有。

  凝视着那双令人怦然心动的眼睛,一个奇异的想法忽然涌上了叶小天的心头:“我怎么这么蠢,我又不是真和那小丫头定有婚约,根本就是为了脱身唬弄杨家人的主意么。这小丫头虽然当不得媳妇,可是她娘……”

  一双贼眼在水舞那姣好的身段上溜了几转,甩开这母女俩独自回京的念头就被叶小天抛到了九宵云外。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会当一辈子牢头儿,为了一点小钱每天沾沾自喜,像蚂蚁似的攒够了钱,再三媒六证地迎娶一个长得虽然不美但是屁股大好生养、腰杆儿粗能干活的女人过一辈子。

  像薛水舞这般百媚千娇、姿容绝丽的女人,他从生到死也就只有看的份儿,永远都没有上的福气,眼下就有这样的一个好机会,可以娶一个羡煞整个刑部的美人儿,他又怎会介意水舞曾为人妾这些不切实际的事。

  “咳……”

  叶小天咳嗽一声,对薛水舞道:“水舞姑娘,实不相瞒,其实……其实我根本不是上门娶亲的,杨霖大人也并没有把女儿许给我,当时只是迫于形势,不得不这么说,否则你我二人怕是已被浸了猪笼……”

  水舞清澈的眼神一下子柔和靓丽起来,她轻轻低下头,柔声道:“我知道,一开始我也很惊讶,后来想想就明白了。瑶瑶这么小,老爷怎么可能将她许人……”

  叶小天松了口气,道:“既然你明白,我倒不必多费唇舌了。其实杨大人让我送的那封信,是要吩咐家人分割财产,给令爱留一份丰厚嫁妆的,只可惜如今没了那封信,这件事却是想都不用想了。”

  水舞轻轻摇摇头,道:“杨家的钱,我根本不想的。我现在只想把女儿好好抚养成人就够了,余此再无所求。”她扭过头,望着自己的女儿,轻轻摸了摸她的头,神色间充满怜爱。

  叶小天又咳嗽一声,道:“水舞姑娘可有亲友可以投靠么?”

  水舞黯然摇头,叶小天心中一宽:“这就好办了,孤儿寡母的才好下手啊!”

  他马上一脸正气地道:“有杨夫人与你为难,你母女在靖州是住不下去的,不管你们是不是去京城,又或另奔他处,总要先离开这靖州地界才好决定。

  我既然把你母女二人带出来,就不能弃而不顾。只是你我三人同行,若是没个合适的称呼,不免会引人猜疑,没准还会招惹出什么是非。一路之上,你我二人就以夫妻相称,瑶瑶扮作你我的女儿,如何?”

  叶小天拼命地藏着他的狐狸尾巴,说的正气凛然。水舞听了脸儿一红,羞涩地垂下头,那整齐而细密的睫毛眨动半晌,轻轻摇一摇头,抿着薄薄的红唇,细声道:“叶大哥,这样……这样只怕不妥。”

  叶小天可不想刚刚说破真相,就暴露自己**裸的目的,那样很容易把人家吓跑的,所以他才想到用这样委婉的办法徐徐图之,却不想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只为方便路上同行,水舞姑娘居然也不同意。

  叶小天皱起眉道:“有何不妥?”

  水舞咬了咬下唇,怯生生地道:“这一路下去,你我若以夫妻相称,打尖住店时怎么办呢?总不好住进一间房吧,若是分房而睡,就更容易叫人识破,不如……我们以兄妹相称,可好?”

  “哎呀!这小美妞并不蠢啊,我本来就是打的这个主意,却不想已经被她猜到了。”

  叶小天犹不死心,讪笑道:“若是以兄妹名义同行,妹妹却带着一个孩子,这样一行三人,同样会惹人生疑吧?”

  水舞飞快地瞟了他一眼,垂下眼睛,小声道:“那……叫瑶瑶也扮作叶大哥的妹子,你看行么?”

  “兄妹三人么……,倒是说的过去。”

  叶小天干巴巴地说着,心中有些气馁,但他并不失望,兄妹就兄妹呗,‘**好做饭,干兄干妹好做亲嘛。’想要捕捉猎物,总得先叫猎物失去戒心才成啊。

  叶小天爽快地答应下来,道:“好!那你我三人,从此便以兄妹相称。”

  叶小天弯下腰,扮出一副骗小萝莉去看金鱼的嘴脸,对还在冲着梨核用功的小萝莉道:“瑶瑶啊,从今天起,管你娘要叫姐姐,管我要叫哥哥,记住了没有?叫错了没饭吃喔。”

  说着,叶小天从怀里掏出一个梨子,笑眯眯地塞到了瑶瑶的手中。乐遥张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看叶小天,又看看并无反对之意的薛水舞,沾着梨汁晶莹剔透的双唇轻启,脆生生地唤了一句:“哥哥,姐姐。”

  说罢,便张开一口小白牙,咔嚓一声,咬向叶小天手上的梨子,险些咬掉了他的手指头。

  ※※※※※※※※※※※※※※※※※※※※※

  有梨子做贿赂,叶小天与薛水舞母女结成兄妹真比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还要爽快,“兄妹三人”趁着天光还早,就想离开树林,最好能碰到什么商队,搭个顺风车去北向的城镇。

  三人刚刚走向官道,远处就有七八匹快马飞驰而来,叶小天随意抬头一望,忽然定住身子,就见那群人打马如飞,在官道上激起一溜尘土,急急忙忙地冲来,又沿着官道冲出去了。

  叶小天看得清楚,那一行人中为首一个正是杨三瘦,叶小天的脸色登时一变。他这一路南下,每日跋涉于路途之上,对于行旅路人早就有了一定的了解,看杨三瘦那群人马上既未携带马包寝具,行装也不似远行,他们急匆匆的这是要去干什么?

  那群人跑得甚急,很快就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内,拐过了前边的这片山坡,叶小天霍然转过身,盯着薛水舞道:“那杨夫人为何这般嫉恨你,你已离开杨府,她还不肯罢休。”

  薛水舞惊愕地道:“叶大哥,你是说,杨大总管带了那些人,是……冲着我来的?”

  叶小天道:“不会错。他们没有携马包寝具,行装也不似远行,这般打马如飞的不惜马力,像是要走远道的人吗,他们分明是在追赶什么人,你说他们往北狂奔,不是冲着你还能是冲谁?”

  薛水舞脸色苍白起来,茫然地道:“为什么?她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和她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叶小天看薛水舞这样子也不像是曾经恃宠而骄欺辱过主母的人,难道那杨夫人竟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这下遭了,五百两银子泡了汤,本想顺手牵妞,换个媳妇回去,难道也要生出许多是非?

  叶小天暗暗骂了一句老天爷,断然说道:“走!咱们马上走,穿过树林往西去。”

  薛水舞讶然道:“叶大哥不是要回北京城吗?哦,你是想绕道而行?”

  叶小天点点头,沉声道:“就算他杨家是靖州地头蛇,也不可能封了所有的路,他们既往北寻,咱们就往西走,绕个圈子再回京城,管教他们找不着。”

  薛水舞声音柔柔地垂首道:“好,一切但凭兄长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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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在路上

  小天这一路南下,很多时候都是靠一双脚板赶路,鞋子固然磨穿了好几双,却也练出了一副好脚力,以致他对携带一个娇怯怯的少妇、一个四岁的娃儿同行的速度严重估计不足。

  虽然走到后来他实在有些不耐烦了,便把乐遥背在了身上,可是有薛水舞同行,速度依然快不起来。叶小天想要扶她一把,薛水舞却又以男女授不亲为由不肯接受。

  叶小天无奈,便捡了根树枝给她当拐杖,如此也只是减少了她赶山路的痛苦,速度却仍旧快不了多少,以致三人绕到靖州西面的官道上时,天色已近黄昏。

  叶小天道:“咱们找个地方歇歇吧,先歇一晚,明天再赶路。”

  薛水舞的身子虽像小草般柔弱,性格却似小草般顽强,脚上都磨出了血泡,却不敢说,生怕因为自己拖累了行程,一直咬着牙苦撑,早已痛苦不堪了,听叶小天这么一说,她才松了口气。

  这里还在靖州范围,叶小天不敢向村民借宿,这年代人口流动极少,一个村子里只要有一户人家有了客人,用不了多久整个村子就都会知道,如果杨家派人到这边探访一番,那就泄露了他的踪迹。

  是以叶小天并不进庄,借着昏黄的夕阳四下一打量,见村口外水田边有个破旧的土地庙,从那破败的样子看不像是有香火的样子,而且村口没有和人,便道:“走,咱们到那儿歇一歇。”

  土地庙不大,山门早已不知被谁家拆去当了劈柴,空洞洞的一道门户,里边土地爷的泥胎被头顶破败的庙顶雨水浇灌,像融化了似的已经看不出形状来。

  这庙里以前大概是有庙祝的,如今自然已不知去向。叶小天到里边寻摸了一番,见一张土榻倒还完整,灶台也在,只是上边的大锅破了,只剩下了半边,幸以没被村民弄走。

  叶小天松了口气,道:“得,咱们今晚就歇这儿吧,你们两个睡土榻,我在这供桌上凑和一晚。”他用力按了按那张供桌,供桌是土石结构,砌在神像前,很结实,足以承受一个人的体重。

  乐遥这一路上被叶小天背着,早已跟他熟稔起来。乐遥没接触过多少外人,是以对叶小天十分亲热,一口一个哥哥,叫得甜着呢。她刚从叶小天背上下来,就撒娇地道:“哥哥,人家肚子饿了。”

  何止她饿,叶小天现在也是饿的前胸贴后背,饥火直烧心。薛水舞倒是没有喊饿,但是她的肚子却适时的咕咕了几声,惹得这个爱羞的小女人禁不住又红了脸。

  叶小天道:“你们两个就在庙里待着,千万不要出去,免得被人看见,我去村里弄点吃的来。”

  “嗯!”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起点头,神情动作一模一样。

  ※※※※※※※※※※※※※※※※※※※※※※

  太阳在薛水舞母女的殷殷期盼中一点点地沉没在大山的尽头,最后一缕阳光也消失了。月亮在她们焦灼的等待当中悄悄地爬上来。乐遥饥肠辘辘地偎在娘亲怀里,原本充满希冀的目光渐渐黯淡下来。

  天色完全黑了,乐遥有气无力地仰起小脸,担心地向薛水舞道:“大哥哥是不是不要我们了啊,为什么他还不回来?”

  薛水舞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她只是轻轻搂紧了女儿,把脸贴在她的脸蛋上,望着庙门外黑漆漆的夜色,眼睛里除了无助与忧伤,还有一抹意味难明的惆怅。

  “我回来了,你们在哪?”

  一道人影鬼鬼祟祟地摸进土地庙,悄声招呼。

  “是大哥哥!”

  乐遥一跃而起,两眼放光,好象看见了肉包子的小狗,快乐地向那道黑影扑去,薛水舞也兴奋地站起来,忘情地冲出两步,这才陡然站住,可是她那颗忑忑的心,却突然踏实下来。

  引火的柴草和木柴随便就能捡到,炉灶是现成的,至于那锅,只好用那半口破锅,把它倾斜过来使用,好在这口锅够大,依旧炖得了东西。旁边就是水田,水田边有一条引水渠,清水潺潺,直接取用,于是,一只肥鹅褪毛下了锅。

  为了让肉尽快熟起来,叶小天把装衣服的包袱打开,浸湿了铺在破锅上充当锅盖,肉香终于飘出来,三个人蹲在炉灶边,尽管只有乐遥毫不掩饰地咽着唾沫,可叶小天和薛水舞的眼睛却也始终不曾离开那锅。

  听到乐遥的肚子不时发出咕噜噜的叫声,叶小天忍不住说道:“遥遥,如果你实在太饿,就先吃块白薯垫垫肚子吧。”

  回来的路上,叶小天还挖了几块白薯,洗净了脆生生的,还很甜,不过三个人吃的都不多。

  “哦!”

  乐遥答应一声,努力咽了口唾沫,眼巴巴地看着锅子:“哥哥,这肉什么时候能熟呀,人家已经好久好久好久没吃过肉了。”

  听到这话,叶小天的心就像一根琴弦被风掠动了似的,微微颤动了一下。薛水舞怜惜地将女儿鬓边的发丝掠到耳后,柔声道:“香味都传出来了,肉快熟了。”

  “哦!”

  乐遥探到怀里的手已经摸出一块白薯,听到这话又放了回去,见她这副可爱的模样,叶小天和薛水舞不禁相视一笑,只是对视这一眼,叶小天的眼神不禁又有些痴迷起来。

  碰到叶小天毫不掩饰的灼热目光,薛水舞慌忙低下头去,火光映着她的脸蛋,原本略显苍白,这时有红红的火光映着,却显出了几分娇媚。渐渐的,那脸在叶小天的注视下越来越红,俏盈盈的,仿佛传说里的小狐仙。

  夜,静谧异常,四下里漆黑一片,只有他们眼前一团跳跃的火光,灶下不时有干柴发出“咔吧”的声音,愈发衬得四下里一片静谧。

  叶小天灼灼的目光极具侵略性,毫不掩饰的欣赏令薛水舞微微有些气恼,她忽然站起身,佯装整理床铺,向旁边屋里的土炕走去。

  叶小天把视线从她苗条的小腰身上努力地抽回来,就见乐遥正好奇地看着他,那如漆的点眸纯净到了极点。

  叶小天虽然知道她年纪太小,不太可能明白自己盯着她的母亲时眼神中那种**裸的**,还是禁不住脸儿一热。两个人时才可以**,人多的时候就只能**,厚脸皮和不要脸是有区别的。

  “咳!我方才正在想一首诗,水舞呀,你会不会作诗?”叶小天只能讪讪地打岔。

  乐遥搂着小裙子,歪着头仔细想想,用力摇摇头:“没有,娘亲说要等我长大些才教我作诗,不过我知道很多故事喔,很多很多,都是娘亲说给我听的,哥哥要不要听?”

  叶小天摸了摸她的头,笑道:“好啊,回头我再听你讲故事,那你想不想听我做的诗呢?”

  薛水舞弯着腰似乎在铺着衣服,好像没有听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她的动作明显慢了下来,脸儿也微微侧过来。

  叶小天咳嗽一声,漫声道:“鹅鹅鹅,曲项用刀割,拔毛加瓢水,点火盖上锅!”

  薛水舞“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赶紧忍住,不过借着火光的映射,还是能隐隐看到她的肩头在耸动,想必脸儿都憋得红了。

  乐遥“咯咯”地笑起来,拍手道:“这首诗我听娘亲说过,和哥哥说的不太一样呢,不过还是哥哥说的好听,嘻嘻。”

  薛水舞忍着笑走回来,对乐遥道:“哥哥逗你呢,这充其量只算是一首打油诗。好啦,笑的时候不要露出门牙,娘怎么跟你说的来着?女孩子要笑不露齿。”

  乐遥赶紧闭上嘴巴,叶小天看不惯,道:“她还小,不用这么讲究吧。”

  薛水舞认真地道:“规矩就该从小树立,否则大了就没了规矩。”

  叶小天不以为然,暗自嘀咕:“到底是大户人家,连作妾的都有这么多的讲究。”

  一锅鹅肉终于炖熟了,准确地说,只有八成熟,只是三个人饥肠辘辘,可等不到那肉烂熟了,三个人摸黑就着渠中清水净了手,将那还烫手的鹅肉反复换着手,嘴巴一刻不停。

  薛水舞虽是以手进食,倒还讲究些仪容,叶小天和那位年方四岁的乐遥小朋友可是狼吞虎咽全无形象了。这只鹅当真不小,三个人虽然饥饿,真吃起来却也吃不下半只。

  吃过了饭,叶小天惬意地打了个饱嗝,道:“剩下的肉明早再热一下,带着路上吃。”

  薛水舞看女儿敞开了肚皮吃,以致撑得溜圆的小肚子,担心地道:“肉食吃多了,该当喝些茶水化解油腻才是,这妮子逮着肉没够,可别吃坏了肚子。”

  叶小天用树枝当牙签剔着牙道:“甭担心,又不是天天大鱼大肉,偶尔一顿没有关系的。”

  “嗯!”

  两人这一问一答,隐隐然就像一对夫妻在议论自己的孩子,只是两个人全无所觉。乐遥拍手笑道:“还是哥哥最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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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水舞忧伤

  三人结伴来到水渠边,先抓一把土擦去手上油腻,再就着渠中清水洗手,乐遥还小,自然是由母亲代劳,薛水舞抓着她的小手,一边帮她洗着手,一边细声说着话儿。

  “就说这喝茶吧,也有许多规矩的,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地方,都各有不同的讲究。比如说,跟客人一起吃了饭,常常会上茶,这茶水可不能倒满,水只斟七成,切忌满到沿儿。”

  这薛水舞还真是一位良母,逮着机会就不忘教育女儿,大概是想把女儿教育成真正的大家闺秀吧,刚才提到了茶,她便就茶道教育起了女儿。叶小天觉的幸好这小丫头年纪还小,天真烂漫的本性还在,要不然规规矩矩像个小大人儿似的未免无趣。

  不过这些茶道上的讲究,叶小天了解的也不多,所以他在一旁听着倒是津津有味受益匪浅:“喝茶的时候如果水面飘着茶叶,就用碗盖压着喝,可别用茶盖撇几下或者吹一吹,那都是很失礼的事儿。

  还有,喝茶要小口儿啜,再渴也别一饮而尽。要是一杯茶喝完了想续水,只要把碗盖拿起来靠在托碟上,主人就知道你要续水了,可别张口要,人家给你续水时要欠身致谢,

  如果你是主人,给客人续水时一定要侧着身,手扶着壶盖儿,壶嘴儿别对着客人,那是骂人的意思。要是给人敬茶,敬完茶后别马上转身,要倒退三步再转身,否则也是不敬。”

  叶小天在刑部天牢天天和一群朝廷大员厮混,懂的事情既多且杂,可是那些朝廷大员都是犯官,绝对没有兴致给他讲茶道,此时听来,不免就一一记在心里。

  薛水舞用细土给女儿搓净了手,道:“好啦,自己洗吧。”

  乐遥撅着小屁股蹲在渠水旁,哗啦哗啦地洗着小手,薛水舞一边洗手一边继续叮嘱道:“如果你去拜访地位比你尊贵的人而非宴请会唔,人家端来的茶就别喝,那是摆样子的。除非主人举手向你‘请客’,否则人家一端杯,侍从就会高呼‘送客’,那叫‘送客茶’。”

  叶小天忍不住笑道:“想不到你竟懂得这么多事情,这都是你进了杨府后学来的么?”

  薛水舞沉默片刻,幽幽地道:“奴家的父亲本是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

  叶小天大吃一惊,失声道:“你竟是官宦之后?怎么可能……”

  薛水舞容颜惨淡,幽幽地道:“怎么会为人做小,是么?家父在仪制清吏司负责嘉礼、军礼、学务、科举。有一回,科场舞弊事发,为了平息士子之怒,相关人等不管是否有所牵连俱都受了处分,最轻的也抄没了家产,我家也就此家道中落……”

  叶小天怔住了,心道:“这回我真占了大便宜啊!不但得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她的出身还如此高贵,这可是礼部主事家里的千金小姐,只是……就算家道中落,也不致于惨到为人作妾吧,这其中……”

  叶小天试探地问道:“如今你已得自由,为何不回家呢?”

  薛水舞淡淡地道:“因为在我的父兄心里,我已经死了。”

  叶小天愕然看着她,薛水舞仰起头,看着满天璀璨的星辰,黯然道:“我家也是书香门第,诗礼传家。家道本已中落,如果女儿为人作妾的消息再传出去,岂不斯文扫地?所以,在我决心卖身葬母的时候,我的家人……就已当我死了。”

  叶小天讶然道:“卖身葬母?”

  薛水舞低下头洗手,轻轻地道:“当时正逢朝廷追究家父的案子,我的母亲生了重病,家里也顾不及去医治,就此病逝了。家产被抄没后,家父唯恐滞留京城还会生出不测,是以急欲返回家乡,竟连家母的后都不想操办了,欲以草席一捆,草草埋葬。我一个弱女子,能怎么办呢?于是……,可父兄却以为我这卖身葬母,败坏了薛家门风,将我从此逐出家门……”

  几颗晶莹的泪珠落入潺潺的流水之中,无声无痕。

  叶小天听的又惊又怒:“这是何等凉薄的一户人家,又是何等的孝女!听这话音,水舞的母亲似乎是那礼部主事的妾室,是以受此待遇。说是名门贵女,遭遇忒也可怜。

  叶小天本还担心水舞既有如此家世,自己断难与她匹配,不要说她貌美如花,纵然丑若无盐,就凭这出身自己也是拍马难及,如今终于放下心来,可是对她所遭遇的不公待遇,心头却也生起一蓬怒火。

  叶小天大怒道:“岂有此理!这是什么狗屁的书香门第、诗礼传家!你对令堂至孝,这样的乖女儿是你薛家的荣耀,居然会被他们视为耻辱,这样狼心狗肺、无情无义的混账家人,你不理会他们也罢。”

  乐遥洗净了手,在母亲说话的时候,感觉到她言语之间的淡淡哀伤,就已很懂事地靠在她身边,这时一见叶小天勃然大怒,不禁有些害怕的揪紧了母亲的衣衫。

  薛水舞感激地看了叶小天一眼,低声道:“我们回去吧。”说罢牵起女儿的手,蹒跚离去。

  叶小天看着她的步态,蹙眉道:“你的脚怎么了?”

  薛水舞道:“没什么,只是日间赶路,脚下走出几个血泡。”

  叶小天急忙站起身道:“你怎不早说,今日若不处理,明天如何还走得了路。”

  薛水舞道:“没什么,我撑一下就好。”

  叶小天快步赶过去,蛮横地道:“撑什么撑,这也能撑得?”说完一弯腰,便抱住薛水舞的腿弯,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薛水舞尖叫一声,已经被叶小天横着抱起,她又惊又羞,却挣扎不得,被叶小天抱着,只羞得闭起了眼睛。

  “好轻、好软的身子……”叶小天心里想着,脸上却看不出半点异常的神色。乐遥一溜小跑地跟在叶小天后面,嚷嚷道:“哥哥偏心,人家也好累了,怎么不抱人家呢。”

  叶小天把薛水舞抱到庙中往炕上一放,不由分说便去脱她的鞋子,薛水舞急忙缩脚,羞叫道:“你做什么?”

  叶小天道:“那血泡要挑破,否则你明天走不了路了。”

  薛水舞道:“我自己来。”

  叶小天道:“你自己怎么照顾得到,事急从权,你就不要矜持了。”

  薛水舞一脸尴尬,结结巴巴地道:“赶了一天的路,我……我还没洗脚。”

  叶小天笑道:“脚若是香的,怎也不至于一天就臭了。”

  薛水舞听出他的调笑意味,便红着脸不说话了。

  叶小天替她除去鞋子,脱下打了补丁的白色小袜,露出一双纤柔美丽的脚,薛水舞的脚趾紧张地蜷缩着仿佛羞涩的花瓣,柔美的足踝温滑如玉,叶小天不禁生起一阵想要摸挲爱抚的冲动。

  “咳!”

  叶小天喉头发紧,他……可是头一回摸女人的脚啊,还是如此美丽女人的如此迷人的一双玉足。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赶紧用问话掩饰自己的紧张:“奇怪,你居然是天足呢,我还以为你一定缠了脚。”

  薛水舞玲珑小巧的脚丫被他握在手上,只觉浑身都燥热起来,她羞不可抑,大腿都紧张地绷起来,吃吃地应道:“嗯,因为……因为家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想送我进宫,所以……”

  叶小天这才恍然,心道:“水舞的父亲不只生性凉薄,无情无义,而且还是个官迷儿啊。”

  明朝这个时候,裹脚已经成了比较普遍的事,不裹脚的一般来说有四种人,一种是皇族,一种是贵戚家族的女人,一种是边地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家境贫寒,需要女子和男人一样干重体力活的家庭。

  大明皇室和贵戚家族的女人不但不裹脚,而且宫里招宫女、纳妃子,也是不要裹脚的女人,宫里招宫女时岁数要求都不大,所以有些宫女即便已经裹了脚进宫后也得放开,因为年岁还小,来得及养好。

  薛主事想送女儿进宫,自然不会是冲着宫女去的,那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叶小天暗骂薛主事无耻,寻了一根较硬的草尖来,轻轻为薛水舞挑破血泡,又温柔地替她穿好袜子。自始至终,薛水舞任他摆布,一动也不敢动,可是任由一个男人如此摆弄自己的脚,心头却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待水舞穿好袜子,她松了口大气,叶小天似也松了口气,笑道:“好了,这样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了,要不就不漂亮啦。”

  叶小天为薛水舞挑血泡时,乐遥一直瞪大眼睛在一旁看着,听到叶小天这句话,乐遥便道:“哥哥,遥遥漂亮吗?”

  “唔……”

  叶小天假装想了想,说道:“一般来说呢,小时候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大了就会很丑很丑,因为小时候的轮廓已经很漂亮了,就没有舒展的余地了,而小时候看起来丑丑的小丫头,长大了却会美若天仙。那你觉得你现在漂亮吗?”

  乐遥歪着脑袋,认真地分析着叶小天说的这番话,这番话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显然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向薛水舞,认真地问道:“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薛水舞忍着笑点点头,逗她道:“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漂亮,长大了就不漂亮了。那遥遥觉得自己现在漂亮吗?”

  小小的人儿马上蹙起眉尖,一副心思深重惹人发笑的模样,她权衡了一下小时候漂亮与长大了漂亮之间的利益得失,就果断地得出了结论:“遥遥不漂亮,遥遥很丑!”

  说完她还很不放心,忧心忡忡地叮嘱薛水舞和叶小天道:“你们一定要记得,现在的遥遥很丑很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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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西行之路

  夜色深深,叶小天躺在破庙露天的神坛上,仰望星空,挺着圆滚滚的肚,仿佛一只正在吞吐日月精华的蛤蟆精。79阅.

  他肚里有一只鹅,已经吃的饱饱的,可他心里更想吃掉另一只鹅。那只高高在上的,月华桂树下徘徊的白天鹅。水舞的不幸遭遇,固然令他同情和义愤,但更激起了他赢得美人归的信心。

  叶小天狠狠地发了一个帮他预备媳妇儿出气的宏大志愿“老一定娶她过门,和她生上一堆大胖小,领着老婆孩回她故乡,好好羞臊羞臊孩他姥爷和舅舅,他们不是怕丢人么,我就让他们丢人丢到姥姥家!”

  炕上有低低的细语声传来,依照习惯,乐正缠着娘亲给她讲故事哄她入睡,这是她贫瘠无聊的童年生活中唯一的乐趣。

  叶小天躺在土台上,隐隐约约听出水舞所讲的是《西游释厄传》,这个故事写成不久,却已风靡一时,叶小天在京城时也听说书先生讲过,不想竟已在此地流传开来。

  渐渐的,水舞讲故事的声音越来越小,终至不可复闻,乐睡着了,水舞讲着讲着也睡熟了,房间里顿时静下来,叶小天从破露的屋顶一角,用一双倦眼最后望了一眼寂静的夜空。

  夜空中,点点繁星一闪一闪的仿佛一双温柔美丽的眼睛,叶小天看着那一颗颗美丽的星辰,忽然就想到了薛水舞那双柔美似水的眸。“我媳妇儿,可真俊呢。”叶小天想着,带着满意的微笑,睡着了。

  ……

  “长长长,长长长长长,再长些,再长些,给我伸到天上去!”起得很早的小萝莉绕着仰躺如蛤蟆的叶小天,仿佛正在扮着孙悟空,手舞足蹈地指挥着她的“金箍棒”……

  薛水舞火烧屁股地从灶台前冲过来,红着脸呵斥乐:“去去去,一边儿玩去,别吵醒了哥哥。”说完又羞又怕地瞟了一眼叶小天衣下高高竖起的部位,拉起不懂事的小萝莉逃了出去。

  “老娘又在教训哥哥了吧,大概小安又尿炕了,呵呵……”

  睡梦中的叶小天依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童年的家。一大早,他还在熟睡,耳边就想起了老娘教训小安的声音。很熟悉的童年感觉啊,就连那饭香也一模一样……

  “饭香?”

  叶小天吸了吸鼻,忽然张开眼睛,一睁眼就看到微白的天空,他的神识渐渐清醒过来。叶小天翻身坐起,就看到正在灶间烧火的水舞:“啊,你怎么起这么早?”

  “你醒了?”水舞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把下巴埋进胸口:“哦,我担心天大亮后再生起炊烟会被村民们看到,所以早些起来。”

  “哥哥哥哥,你起来啦,来陪玩!”乐闻声赶来,骑着只存在于她想象中的白龙马,非常快乐。

  看着她快乐的样,叶小天马上也快乐起来。灶间有一道温柔贤淑的忙碌的身影,破房里有一个快乐玩耍的孩,很温馨的感觉,这就是叶小天想要的生活。

  “我一定要把她们安全地带回京城去!”叶小天愉快地想着,从神坛上一跃而下,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西方有位费先生,认为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股动力驱使他的一切行为,这个动人就是人的原欲,也就是性.欲。原欲作为一种生物本能,如同饥饿一样,需要获得满足。

  不同的是,饥饿感的满足只需要填饱肚,而要满足原欲,由于外在道德等原因的限制,则不一定通过动物本能的方式来渲泄,他会把原欲转化为其他的方式来渲泄,诸如雄心壮志、诸如好奇心、诸如求知欲、破坏欲、攻击性等等,甚至转化升华为明的创造源泉。

  对此刻的叶小天来说,他想满足原欲的方式不是简单粗暴的占有,而是通过更委婉的更合乎人类明的方式----求偶来进行,他要做的显然就更复杂、也更多。

  早上吃饭时,叶小天发现薛水舞似乎没有睡好,她那双漂亮的杏眼里有着隐隐的血丝。

  “莫非因为英俊潇洒如我这般少年与她同屋而眠,所以令这美人儿难以入睡了?”一向自我感觉其良好的叶小天沾沾自喜地想,马上对未来充满了更加美好的憧憬。

  人用过早餐,将剩下的肉沥干,摘了几片芭蕉叶裹好,和白薯一起放在包袱里,穿过小镇继续西行。天还早,村民们没有这么早起来的,村中街道上静悄悄的,有晨雾袅袅弥漫。

  一户人家院里,一个胖大妇人,披头散发,叉着她那能劈成个薛水舞的肥硕腰肢,乜着一墙之隔的邻居家破口大骂:“不要面皮的贼儿娃,连我家正下蛋的大白鹅都偷,一定生孩没屁.眼儿!”

  薛水舞悄悄睃了叶小天一眼,埋头疾行。纵然是不懂事的乐也有些心虚,牵着娘亲的小手一溜儿小跑,唯有叶小天面不改色,挺胸昂头,步履从容如闲庭信步。

  等到日上竿,农民们扛起锄头姗姗下地的时候,又有人站在田间地垄上,指桑骂槐地大骂某某怀疑对象缺德带冒烟地偷了他们家的白薯时,叶小天“一家口”已远远地离开了这个小村庄。

  ※※※※※※※※※※※※※※※※※※※※※

  叶小天低估了湖广道复杂的程,这里山多水多,可不像北方有那么多道四通八达,他们要在起伏的群山中找出一条向北的安全通道很困难。

  经过一个镇时,叶小天向城中商贾仔细询问了一番,获悉再往西走余里,有一条于群山之中向北的道,此时他们离开靖州已远,势必不能回头,只好硬着头皮一向西,继续前行了。

  在叶小天心里,他已经把薛水舞看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向她表达,尽管他胆很大,可是在情场上,他也不过是一个初萌情窦的少年罢了。

  叶小天和心目中的娘之间的关系虽然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他和乐小妹妹的感情却是一日千里。在叶小天面前,乐也像在娘亲面前一样,开始自称起宝宝来。

  叶小天背着乐,走在西去的山上,薛水舞伴在他的身边,因为已经习惯了步行,她的脚步比从前轻快了许多。夕阳的红光将他们跋涉的身影沐浴其中,为他们的身体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边缘。

  乐趴在叶小天的肩上,乐此不疲地继续着她的角色扮演游戏:“哥哥,我们现在就是去西天取经,那你扮演谁呢?”

  叶小天笑道:“我扮演猴哥呗,我保护你们,打跑一切妖魔鬼怪。”

  “猴哥?那你会七十二变吗?”

  “这个……不会。”

  “不会七十二变怎么能演猴哥。”

  “这么说,你一定最适合演猪八戒了。”

  杨乐摸摸自己的鼻、嘴巴,惊奇地道:“为什么呢?宝宝的鼻不长,耳朵也不大呀。”

  叶小天笑道:“可是你很能吃啊。”

  乐马上像小猪似的嘟起了嘴巴:“宝宝才不要当猪八戒,宝宝要当伶俐虫。”

  叶小天道:“不行,你就是猪八戒!”

  乐攥起小拳头在他肩头捶了一下,恨恨地妥协了:“那宝宝当猪八戒,哥哥当奔波儿霸。”

  叶小天失笑道:“你怎么想起奔波儿霸来了,哥哥哪儿长得像奔波儿霸?”

  乐搂着他的脖,扭着小身撒娇:“就要奔波儿霸,宝宝喜欢。”

  叶小天道:“好好好,宝宝喜欢,那哥哥就是奔波儿霸。”

  水舞微笑地听着他们斗嘴,欣然望向前方。前方,是即将落山的阳,就像一团燃烧的火,冉冉地浮在山头上,而他们就像一群快乐的飞蛾,扑向那远山之上的火焰,一步步寻找着他们心中的光明。

  一座小村庄,暮归的老农正跟街邻笑着打着招呼,忽然凝住笑容,疑惑地看向前方,前方有十几骑快马,卷起一灰尘飞也似的冲进了村庄。

  “喂!老头儿,有没有一双青年男女带着一个四岁的小丫头经过你们村?”

  勒住马缰的杨瘦“哗”地一声亮开一张由他手绘的画像,往那老者面前一递,老汉凑上前来眯起眼睛看了看,哈哈地笑了起来:“这是你画的?画的可真丑。”

  杨瘦恼羞成怒:“你这老东西,我问你见没见过这样个人,你管我画的好不好看。”

  老汉却也不恼,只是哈哈地嘲笑他:“像你画上的这样个人,老汉除非撞见鬼,否则是绝对没见过的。老汉只见过一个俊的天仙一般的小娘和一个清秀少年,带着一个可爱的小丫头从这里经过。”

  杨瘦目光一凝,顾不上理会他的嘲笑,连忙一倾身,急声问道:“他们往哪儿去了?”

  老汉翻了个白眼儿道:“老汉又不是个看见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儿的登徒,人家俊俏小娘由此经过,老汉还能追上去看看不成?不过嘛……”老汉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乜着杨瘦。

  杨瘦双眼一亮,急忙问道:“不过怎样?”说着急急探手入怀,摸出一锭散碎银往那老者怀里一丢。老者接过银,马上爽快地向村外一指:“不过前方就只有一条。”

  “走!”

  杨瘦二话不说,用力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便向村外道狂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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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路遇

  叶小天三人一路西行.所经地区渐渐蛮成了诸族杂居之地.汊、苗、回、壮、彝、瑶、白、畲等至少十多个民族的百姓群星一般散落在沿途的一个个小村庄里。

  这里民风与中原犬不相伺_宫府才空制力道谢对较弱_在一些地理形势恶劣、民风彪悍的地方,县令所能掌控的区域实际上只限于县城。这种情况下治安自然更加恶劣。为安全起见,叶小天总要找到同路的商旅才会上路。

  这天他们终于来到了晃州府w只要穿过晃州便有一条贯通南北的道路,他们就可以折向去京城的路,叶小天心中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佟于要踏上回家的踏,抱心的是囊中如今只剩下最后一文钱

  过了晃州城虽有一条贯通南北的道路,可这条路是从莽莽群山之中开辟出来的一条驿道,从晃州到下一座大城之间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山中驿路,最快也要四天时间才能通过。

  在此-期间几乎全是崇山峻岭,很难遇到人姻,身无分文且人单势孤的人是无润口何也无法通过的,可叶小天并未因此止步,车到山前必有路,乐观的小天一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进城后_花掉最后一文钱.买了三个菜包子,三个人勉强对付了一口,便立即向西城走去。

  自从进了晃州城,薛水舞就有些心事重重,只是叶小天此时就算且忧,全未察觉。薛水舞心事重重,不免落后了几步,望着背着乐遥快步前行的背影,她几度欲言,却终又闭口。

  如今眼看西门在即,水舞终于鼓足勇气,快步追上前去,正想对叶小天说些什么,叶小天却突然停住脚步,一把杜姑娘,飞快地闪向路口街角。

  薛水舞吃惊地道:“叶大哥,怎么了?”

  叶小天道:“噤声!”

  姑娘巴乐遥交给水舞,贴着墙角悄悄探出头去,向远处观望一阵,眉心蹙紧,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城门处,百姓与商贾们正进进出出,只有两个半死不活地士卒抱臂倚着城门,懒洋洋地打量着进出的百姓,而在城墙阴影下,却有五六个大道谢在那儿。

  他们左顾右盼的杵在一看个并不十分热闹的城门下格外显眼,其中一人身材干瘦,赫然正是杨三瘦。叶小天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追来了,而且就守住北返的唯一出口上!

  杨三瘦坐在一个石墩上,头戴草帽,正啃着一块西瓜。

  他一边吐着瓜子儿_一边乜着出城的百姓”除非有能藏人的车辆,否则他就不用刻意上前桧查,叶小天、薛水舞带着一个小孩子,这样的组合很容易辨认。

  他那日向靖州北方的宫道追出好远,一直没有看到叶小天三人的身影,杨三瘦马上就醒觉不对了,叶小天三人就算是借乘了他人的车子也不可能快得过他们的马,既然追不上,很可能就是落在了他们的后面,或者根本还未离开靖州。

  杨三瘦马上兜转快马匹往回搜,一直回到靖州城也没发现叶小天的影子。杨三瘦悻悻地去回禀杨夫人,本以为叶小天三人既然侥幸逃脱也就算了,谁知夫人却下了严令,要他无涧口何也要找到水舞母女并置之死地。

  杨三瘦不明白夫人为何如此执着,却也只能暗暗腹诽小心眼的女人是何等可怕,作为一个家奴,他不能也不敢违拗主子的铋,只能不折不才时饿行。

  可是要抓到叶小天他们谈何容易,杨三瘦费尽周折才打听到叶小天他们向西而去,杨三瘦一路循踪追赶,可每一次都是阴差阳错,晚了一步。

  有鉴于此,杨三瘦干脆分出一半人马循踪追赶,自己另带一半人马日夜兼程地抢先赶到晃州府,堵在了这条去往京城的必经之路上。

  叶小天对薛水舞道:“杨三瘦来了,就算城门前。”

  “什么?”薛水舞听了脸色顿时-白。

  叶4、道谢利的眼神盯着她,沉声问道:“杨夫人为何非要置你于死地?”

  薛水舞满脸迷惘,仔细想了想,摇头道:“我……我也不明白,没有道理啊,她为什么这么恨小……小女子,根本没有道理啊。

  叶小天总觉得水舞的话有些不尽不实,毫无道理的迫害并非没有,如果一个人能享有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那么丧心病狂也好、肆无忌惮也好,根本就算有道理可讲。

  可杨夫人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力,在她身上还有重重约束,所以她执意如此,就不可能毫窕目的或者没有原由。可现在不是逼问的时候,叶小天深深望了水舞一眼,又探出头去就算城门口的动静。

  水舞咬了咬嘴唇,-期-期艾现在也道:“他们既然守住了城门,咱们怎么办?要不……要不先在城里躲几天?*’

  叶小天摇摇头道:“谁知道他们是否只有这几个人呢?万一另有人在城中打探咱们动静怎么办?夜长梦多,咱们必须尽快出城才安全些。”

  薛水舞看看守在城门处的那几条大汊

  ,忧心忡忡地道:“咱们怎么出去,混不出去,也闯不出去……叶小天摸挲着下巴,沉道谢道:“不容易出去,不代表出不去。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总能找到办法的。”

  这时,一行人向他们藏身的这个路口缓缓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一就算人一见便眼前一亮的苗家姑娘,大约十六七岁年纪,头戴一顶精美的银花冠,花冠上还插着一对高约一尺的银牛角,银牛角尖上系着彩飘,银冠下沿又圈挂着银花带,下垂着一圈小银花坠。

  一条蜡染的艳丽的百褶裙系在她细细的小蛮腰上,腰间系着一串串的银腰铃,她身上的银饰还不只于此,脖子上同样有银饰,足足七层的姑娘圈挂在颈上,明晃晃的,胸前还戴着檗道谢和银压领。

  当她迈动一双悠道谢盈的大腿,步态柔美,小腰肢也异样婀娜,足堪入画,而那周身上下传出的檗蚺的响声,便成了一首悦耳的乐曲。

  花衣银装,衬着她满月似的俏美面孔,眉儿黑亮,一双大眼,鼻梁挺拔,嘴巴比起中原美人儿的樱桃小口来显得大些,却也令好丰润动人美如花瓣的双唇别有一番味道。

  那唇瓣并未涂朱,却有一种健康鲜亮的光泽,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有种健康性感的美丽,使她透出一种充满生命活力的性感,配着一身华丽的银饰,明艳动人。

  在她旁边却是一个斯斯文文的青衫读书人,赏摇一柄折扇,举止之间尽显儒雅,只是他的面孔虽不难看,却也难称倜傥,勉强算是中人之姿,可读书人的味道却是十足。

  在他二人身后道谢着十几个牵马佩刀的苗家壮汊,是以所经之处,街头行人纷纷走避,生怕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

  眼看就要走到路口,那读书人突然一收折扇,对那苗家姑娘彬彬有丰u也道:“凝/姑娘,咱们先在此处吃点东西再出城吧,免得前路野店也没一家,路上不好进食。”

  “还是徐公子想得周到_那就这样吧””

  苗家女孩儿羞笑的模样,柔柔的仿佛一道潺潺的小溪水,若有熟悉她的人看到她此刻的模样,绝对不会承认眼前这位柔美可人的姑娘就是他们所熟知的那位展姑娘,“水西三虎”中排名第二的展凝儿展大姑娘。

  “水西三虎”都是女人,都是很年轻的女人,都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豪门贵女,于是她们就成了黜也大大小小百余家土司家少爷们心中的噩梦,不知多少就算们折磨的要发疯的土司少爷日夜盼望着能有一位勇于牺牲的大英雄从天而降,为他们“除三害”,可惜一直没有人甘愿牺牲自己,于是他们的噩梦便道谢终挥之不去。

  以这位展凝儿展姑娘来说_她的父亲是水西展氏的犬土司_而她的每亲则出身现在第一大土司水西安氏,展凝儿一肩挑着两大土司家族,自然贵不可言。

  常言道:百年的皇帝,千里的土司。皇帝也要受到种种限制,不能为所欲为,尤其是这大明朝的皇帝们,一辈一辈道谢大臣们欺负,一个比一个苦逼。可这些大土司们却是擅权专断、生杀予夺,比皇帝还要威风百倍。

  “水西三虎”听起来威风凛凛,可这样的诨号用在女人身上,足见她们的可怕。展姑娘在水西三虎中排名只是第二,却也是三虎中唯一一个会武的女汊子。

  这位展大姑娘自幼好武,不想成年之后却迷上了文学。尽管限于天赋,她只要一打开书本,很快就能进入甜美的梦乡,却也无法因此打洁她的向学之心。

  “既然不能成为才女_那就算一个才子吧!”

  展姑娘如是想,道谢是做了,她公开宣布,要嫁一个才学渊博的读书人。

  消息一出,就算大小数百土司家的少爷们抚额称庆:“这头母老虎终于确定了要祸害一生的目标,幸好不是我啊!”一些明明学问狗屁不通,偏偏自觉才高八斗的土司少爷为了以防万一,更是从此宣布:“少爷我目不识丁。”

  其实他们根本不必如此担心,要找读书人,还有比汊家郎更出色的读书人么?..苗家汊子爽朗粗圹,哪有汊家读书郎的才情。汊家读书郎,几乎对每一个苗家女来说那都是一种致命的*·啊!

  展凝儿此番往中原去本是为了办一件事情,回程中恰好遇到这位名叫就算夷的读书人,听他吟一首诗、抚一曲琴,芳心就此陷落了o

  徐公子年近三旬,因家境贫寒,专心读书,是以迄今未婚。展凝儿获悉这一切后,马上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良配目标,她怕自己的粗野会吓跑这斯文秀才,是以在他面前总是扮出一副弱不禁风、百依百顺的乖乖女模样。

  随着徐公子的一声建议,一双火红的衣袖翻飞着,悦耳动听的现在声中,展凝儿带着一身清新的气息从叶小天面前飘然而过。

  叶小天嗅着那扑鼻而来的淡淡花香,看着紧随展凝儿和

  徐公子之后的十几个形容剽悍、腰间带刀的苗家汊子,冲着薛水舞“啪”地打了一个响指,神采飞扬地道:“有办法了。”薛水舞欣然问道:“什么办法?”叶小天坏俯也一笑,自信满渤也道:“山人自有妙计!你且安心候在这里,等杨三瘦那班人离开城门,咱们就马上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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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小天借刀

  “小二,两碗面!”

  展凝儿扬声说罢,便拉开凳子,使一条手帕轻轻一拂,巧笑倩兮地对徐伯夷道:“公子请坐。”

  堂堂展家大小姐,什么时候干过这种侍候人的活儿,怕是她老爹都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不过她手下那些苗家武士一路上已经见惯了自家小姐对这位徐公子的小意奉迎,倒也见怪不怪。

  至于他们的饭食,小姐既然没带他们的份儿,只好自己点啦,还得等小姐的面端上来再说,免得影响小姐进膳。待遇天壤之别,他们也只能暗叹幼时不曾有机会读书了。

  一众苗家武士分别在各张桌前坐了,人数虽多,但是少主当前,却也没人喧哗,是以安静的很。

  “多谢姑娘。”徐公子微微一笑,向展凝儿揖礼道:“姑娘请坐。”

  “到底是读书人呢,我们那儿的粗鲁汉子,哪有这般斯文知礼的,不但会掉书袋,说话之前都总要揖上一揖。”展凝儿欢喜地想着,轻轻一搂裙摆,盈盈落座。

  以展凝儿的家世条件,自然不会喜欢这样的街边小店,不过她也并非不知民间疾苦的娇娇女,毕竟作为一方土司,家族辖下尽是苗寨,那里限于条件不会过于奢华。而展凝儿自幼常常出入苗寨,住宿饮食也常有粗陋简单的时候。

  如今她和这位徐公子同路而行,一路上徐公子从不花她一文钱,展凝儿自然就不敢展现自己的奢侈以引起他的反感。同时徐公子这番表现,在她心中也树立了自尊自强的形象。

  “两位客官,你们的面。”

  小二从那些苗家侍卫武士的排场看出这位姑娘不同凡响,赶紧知会厨下用心做好两碗辣子面,殷勤地给他们端上来。

  展凝儿斯斯文文地挟着面条,对徐伯夷道:“人家上次听了公子绝妙的琴音之后,却也动了学琴之念,只是苦于没有名师,不知公子能否抽空指点一二。”

  徐伯夷爽朗地笑道:“互相切磋有何不妥?其实呢,琴棋书画说到底不过是一种陶冶情操的娱乐,随心所欲就好,如果本不喜欢,也不必强求,否则便失却了本义。

  古人击缶作歌、弹剑作歌,俱是随兴而为,却又何尝失了高雅?姑娘你嗓音如此美妙,想必歌喉也婉转如百灵,琴能学得,可你这天生的好嗓音却是学之不得呢,徐某倒想听姑娘你高歌一曲。”

  展凝儿羞羞答答地道:“小女子怎敢在公子面前现丑。”

  她用一根筷子卷着面条,并无进食的意思,却含羞带怯地对徐公子道:“凝儿与公子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此去葫县又是同伴,不知到了葫县后可否去公子家中拜访?”

  展凝儿虽是苗女,却也明白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不便轻易去一男子家拜访,她如此说,分明是向徐伯夷表白情意了。徐伯夷微一犹豫,斟酌地道:“呃……,徐某此番本是游学归来,若贸然带姑娘回门,恐父母双亲会以为我在外一直疏怠学业,还是另找机会吧。”

  眼见展凝儿露出一抹失望的神色,徐伯夷忙道:“其实,徐某也很想让家父家母见见姑娘你呢,只是仓促登门未免于礼不合,还望姑娘见谅。”

  展凝儿展颜道:“人家哪有那么小心眼啦。嗯,人家也明白,你们汉家人的礼数多的很,尤其是像你这样的读书人,那好吧,人家听你的就是。”

  徐伯夷暗自松了口气,连声道:“好好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姑娘,请用面。”

  “哎哟!”展凝儿刚刚举起筷子,叶小天就风风火火地赶过来,身子一蹭,恰恰拐在展凝儿的胳膊肘上,将一碗面都撞翻了。

  展凝儿哎呀一声,一碗汤面登时洒了满桌。展凝儿和徐伯夷赶紧起身避开,徐公子眉头一蹙,不悦地道:“你这人怎么这般莽撞!”

  展凝儿手下那些人方才并未清场,也未在意叶小天进来,如今见他撞到了小姐,才纷纷站起。展凝儿柳眉一剔,本来甚是恼怒,一见徐公子义正辞严地训斥这个莽撞人,忽地醒悟到自己乃是一个“性情温柔”的大家闺秀,忙出言劝道:“算了算了,这人也非有意,叫他赔我一碗就是了。”

  “什么?陪你一晚!”成心找事的叶小天大惊失色,急忙抱胸急退两步,惶恐地道:“我没听错吧,你竟然要我陪你一晚?”

  展凝儿奇怪地道:“这有什么不对吗?”

  叶小天正色道:“当然不对!我只不过撞翻了你的面而已,你怎么可以让我陪你一晚呢?姑娘,在下一向洁身自爱,是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答应你这样非份要求的。”

  展凝儿听他一说,只气得头脑发昏,她胀红着脸庞道:“我是说叫你陪我一碗……”

  叶小天马上截口道:“我不干!我人虽穷,志却不穷,我绝不出卖自己的**和尊严!”

  展凝儿的心火儿蹭蹭直冒,咬着牙根儿喝道:“我是说叫你陪我一碗面!”

  徐伯夷怒不可遏地道:“展姑娘,你不用理会他,这无赖是故意耍浑,占你便宜。”

  叶小天道:“哦……,原来是要我赔你一碗面,我就说嘛,像姑娘你这种嫩的一掐就出水儿的漂亮姑娘,想要男人勾勾小指就行了,怎么可能提出如此无耻的要求,原来是陪你一碗,而不是陪你一晚……”

  展凝儿几时受过人如此戏弄,气火攻心之下,终于忘记了在徐公子面前扮演温婉淑女,她手腕一翻,一柄锋利的短刀就明晃晃地出现在叶小天胸前,叶小天马上闭紧了嘴巴。

  展凝儿目欲喷火,手中的刀尖稳稳地沿着叶小天的胸膛一寸寸地向上移,渐渐地缓缓滑到叶小天的喉头,叶小天的喉头立即被激起一片细微的鸡皮疙瘩。

  展凝儿手中的刀尖继续上移,叶小天不得不像一个正被纨绔公子**的小姑娘似的,很傲娇地扬起了他的下巴,微微仰视着并不比他矮几分的“展大爷。”

  展凝儿抬起一条腿,往条凳上狠狠一踩,斜端着肩膀,似笑非笑地瞪着叶小天,揶揄地道:“说啊!你继续说啊,你不是很能说吗?”

  叶小天可怜兮兮地道:“壮士饶命!”

  展凝儿嗤然,将刀子在叶小天脸颊上拍了两下,嘲讽道:“继续油嘴滑舌啊,本姑娘的便宜这么好占,你现在不占,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叶小天弱弱地地道:“姑娘说笑了,你刀子都亮出来了,我又不是活腻了,怎敢再胡言乱语。”

  展凝儿冷笑道:“你不是说本姑娘嫩的一掐就出水儿么?怎么你现在怂得一掐就出鼻涕泡了呢?”

  叶小天干笑道:“爷爷都是从孙子辈儿过来的嘛,该装孙子的时候就得装孙子,大丈夫能屈能伸。”

  展凝儿撇撇嘴道:“你还想在本姑娘面前装爷?如果我想杀你,你现在死了三次都不止了。”

  叶小天赶紧道:“其实以姑娘你这般美貌,我一见你就已经被你迷死了,根本不用姑娘你动手的。”

  展凝儿瞪起大眼睛,娇叱一声道:“你还敢油嘴滑舌,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叶小天委屈地道:“我都对你大拍马屁了,你怎么还可以杀我?”

  展凝儿又黑又亮又圆又大的一双眸子狠狠地瞪着他,一字一句地道:“我怎么就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男人。”

  叶小天赶紧道:“那你就更不能杀我了,杀了我,你上哪儿再找一个这么不要脸的男人?”

  展凝儿的脸颊急剧地抽搐着几下,在叶小天的厚颜神功下,她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了。

  一个腰间插着短刀的苗家汉子踏前两步,森然道:“大小姐,把他交给小人处置吧。”

  叶小天马上道:“喂喂喂,你们可不能仗着人多欺负人少!姑娘,你要是有胆子你就放了我,我也有兄弟的,只要我把兄弟们找来,咱们谁处置谁还不一定呢!”

  展凝儿眉尖一挑,道:“真是打的好主意,我放你去找你的兄弟,你趁机溜之大吉是不是?”

  叶小天大声道:“你若不信那就跟我一块儿去,我的兄弟们可是很能打的,如果你们这些苗人怕了,那我也无话可说,要杀要剐,你们现在就动手吧!”

  展凝儿把手一缩,尖刀在掌心滴溜溜一转,顿时消失不见,她一脚踢飞了条凳,剽悍地喝道:“前方带路!”

  等展凝儿带着十几个剽悍的打手一窝蜂地冲出辣子面馆,展凝儿才猛然醒觉方才自己那副形象全都落在了徐公子的眼中。

  “完了,一路上努力营造的大家闺秀的形象,这一下全毁了。”

  展凝儿又羞又怕地偷偷瞟了一眼跟出来的徐公子一眼,见他并未露出鄙弃不悦的神色,心中这才稍安,忙靠近了去,讪讪地道:“让公子见笑了,人家……人家实在是被这无赖小子给气着了,其实人家脾气一向很好的,是吧?”

  徐公子点了点头,义愤填膺地道:“姑娘做得对,对这样的泼皮无赖,就要严加惩治,否则不知还要有多少良家妇女被他**。”

  展凝儿如释重负,细声儿道:“公子说的是。”她微微低头,,恰似水莲花不胜风凉的娇羞,心中却是暗暗打定主意,一会儿只让手下动手,自己是绝对不能露出那种凶神恶煞的模样来,读书人胆子小,要是吓跑了怎么办?

  杨三瘦带着几个人正在城门口东张西望,叶小天领着一帮苗人浩浩荡荡地走过来,远远的叶小天便向前一指,说道:“看,那就是我的兄弟!”

  叶小天加快脚步,越众而出,向前疾奔而去,杨三瘦丢掉西瓜皮,刚刚转过头来,双眼突然一亮,向前一指,大喝道:“他在那,快抓住他!”

  叶小天向前跑出几步,突然又返身往回跑,杨三瘦领着五六个大汉撒开双脚猛追过来,叶小天一边跑,一边嚣张地冲着展凝儿喝道:“我兄弟来了,你们这些苗蛮子,受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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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南辕北辙

  叶小天张牙舞爪地冲在前面,杨三瘦等人则咬牙切齿地跟在后面,一边跑还一边拔刀,气势汹汹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听他一声召唤,便要冲过来和这班苗人拼命似的。

  展凝儿这边的人只看见叶小天突然从他们之间跑出去,向着城门口那群了吆喝了一嗓子,然后就掉转头,耀武扬威地向他们冲过来,还得意洋洋地大叫:“你们这班苗蛮子,这回死定了!”

  他们此时还能怎么做?难道停下来等对方砍倒几个兄弟,再好好论一论谁是谁非?他们当然是马上拔出刀,义无反顾地冲上去,而且喊的比对方更大声,表情比对方更凶狠。

  “我不能打的,你们打赢我兄弟,我就认输啦!”

  眼看刀光雪雪,映日生寒,如同一座气势汹汹的刀山向他扑来,叶小天突然脚底抹油,来了一个极**的走位,仿佛一辆疾驰的车子突然做了一个漂移,嗖地一下就闪到了路边,还立即来了一个五体投地大礼。

  如此一来,那些大呼小叫拔刀猛冲的苗家汉子即便有心顺手给他一刀都嫌碍事,何况迎面正有人持刀冲来,谁还有心理会他,马上都举刀迎了上去。

  杨三瘦等人跑着跑着心中渐生狐疑,对面这些苗人要干什么?貌似……貌似是要跟我们动手?难道他们是叶小天搬来的救兵?

  杨三瘦可是很清楚这里不是靖州,在这些山寨部落聚居地区,民风是何等的彪悍跋扈。他迟疑着,脚下的步子渐渐慢下来,可他们根本没有机会问个清楚,对面的苗人已经挥舞着大刀,大呼小叫兴高采烈地冲了过来。

  铿铿锵锵、砰砰丘丘的一通乱砍,杨三瘦等人一边糊里糊涂地举刀迎敌,一边在心里画着魂儿。

  两个守城的老军一见城门口发生大战,其中一伙人似乎是外乡客,另一伙人干脆就是惹不起的山地部落,马上扛起生了锈的缨枪,拔腿向城头逃去,动作迅速果断、稳健有力,看来逃生经验极其丰富。

  “真是一个废物!”

  正在扮斯文大小姐的展凝儿经过行五体投地大礼的叶小天身边时,自然不好提起裙子狠狠踹他两脚,甚至连句不屑的话都不便说,她只是在心里狠狠鄙视了叶小天一眼,便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展凝儿一过去,正趴在地上扮乌龟的叶小天马上跳了起来,急急向城门处一看,这边大战一起,城门处的百姓便四散而去,薛水舞抱着杨乐遥,背着大包裹,像个难民似的,此时堪堪逃到城门口。

  叶小天抬眼望去时,薛水舞恰好扭过头向他这边望来。叶小天心中一喜:“我这小媳妇儿倒聪明啊,时机抓的真好!”

  叶小天向薛水舞竖了竖大拇指,做出一个“快走”的口型,薛水舞便转过头,迅速消失在城门洞里。

  刀光剑影之中,叶小天不断地向边角处移动着,正在混战的双方根本没人注意他。

  展凝儿全神贯注地盯着交战的双方,她的人多,而且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族中勇士,当然,他们最擅长的是山地战,在这里却发挥不了所长。

  即便如此,比起杨三瘦一方他们依旧要强的太多,杨三瘦一方不但人少,而且都是一些家丁护院,纵然平时舞舞石锁、练练刀枪,又怎比得上这些真正经过锤练的山地男儿。

  “不要打了,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杨三瘦左胯挨了一刀,右肩破了一道口子,发髻也散了,披头散发左支右绌地竭死拼杀了一阵,刀又被一个用重兵器的苗家武士给磕飞了,他只好高举双手,悲愤地大叫:“你们到底是叶小天的什么人,为何与我们做对?”

  展凝儿和徐公子疑惑地互相看看,展凝儿突然有所醒悟,急忙举起手臂,大喝道:“统统住手!”

  杀红了眼的双方缓缓后退,气喘吁吁地站定,好多人已浑身是伤,其中以杨三瘦一方更甚。展凝儿缓缓踏前两步,沉声问道:“你们……不是叶小天的兄弟?”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血染重衣、披头散发的杨三瘦就像一个正在作法的楚地大巫,双手高举向天,满腔悲愤地嚎叫起来:“叶小天,我杨三瘦对天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展凝儿像个小淑女似的站在徐公子身边,却在心中咬牙切齿地发誓:“臭小子,你竟敢戏弄我、利用我,姓叶的,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一定灭了你!一定灭了你!”

  此时,被杨三瘦和展凝儿双双诅咒,意欲锉骨扬灰的叶小天正急急奔跑在通向西南方向的一条山间野径上。

  当他像条黄花鱼似的溜着边儿蹭出晃州城时,赫然发现薛水舞抱着杨乐遥正艰难跋涉在通向西南方向的一条山间小径上。叶小天大急,马上遥遥呼喊:“水舞,你走错路啦,不是那个方向。”

  不料薛水舞充耳不闻,又或者是根本没有听到,脚下反而快了,叶小天喊了两声,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起伏不平的地面尽头,叶小天无奈地看看正前方平坦的官道,恨恨一跺脚,也闪离了大路向她追去。

  薛水舞抱着一个孩子,哪里能跑得快,很快就被叶小天追上了。

  “水舞!站住,不要跑了!”

  叶小天急急赶上前来,水舞听到他的声音急忙止步,转过身来,一脸惊喜地道:“叶大哥,你逃出来啦,他们没有追来吧?”

  叶小天道:“当然没有,你怎么往这边走,这样走永远也到不了北京城啊。”

  薛水舞的目光微微飘忽了一下,赶紧道:“啊,水舞是想,我们虽然出了城,只怕他们猜到我们要走的方向,很快就会追上来,不如先在山中躲避一时,再伺机北返。”

  “嗯……,似乎很有道理。”叶小天看着薛水舞,眼神微微有些玩味,但他马上就展颜微笑起来:“呵呵,跟着我逃了这一路,水舞姑娘也变聪明了呢。”

  薛水舞讪讪一笑,有一丝不自然的神情从眼眸中悄然逸过。

  叶小天上前两步,一把从她怀中接过杨乐遥,道:“咱们走吧,先到山上躲避一时,逃过他们的追捕再说。”

  叶小天抱着乐遥大步而去,薛水舞望着他的背影,有些懊恼地咬了咬唇,恨恨一跺脚,快步追了上去。

  ※※※※※※※※※※※※※※※※※※※※※

  夜色苍茫,沐浴之后神情气爽的叶小天躲在莽莽丛林的一个山洞里,正在烤着一只好不容易才抓到的锦雉。

  洞中央生了一堆火,火堆熊熊燃烧着,将洞窟中阴寒的气息一扫而空,叶小天转动着架在火上的锦雉,锦雉在火焰上方吱吱地冒出油脂,诱人生涎。

  洞外半里地外有一眼山泉,薛水舞带着刚在那儿洗过澡的乐遥慢慢进了山洞,刚刚洗过澡的乐遥正披散着头发,粉团团的十分可爱。

  叶小天见她们回来,便笑着说道:“鸡肉已经快烤熟了,遥遥,过来闻闻。”

  “哇,好香啊!”乐遥扑到叶小天怀里,两眼发光地看着那只诱人的烤鸡,咽了口唾沫,叶小天笑道:“不要急,还得等一会儿。咦,这是什么?”

  忽然,叶小天看到乐遥颈上挂着一块润泽的黄色小牌子,还未掩进衣衫,叶小天拿起牌子看了看,见是一块黄杨木做的小木牌,纹理清晰细腻,可正反面都什么都没刻。

  叶小天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乐遥奶声奶气地道:“人家也不知道吖,娘亲说,人家一出生时就带着这块牌子,以后也要一直带着,不许弄丢了,小天哥哥,这牌子好看么?”

  叶小天道:“好看,当然好看,咱们遥遥生得这么好看,戴什么不好看呢。”

  乐遥一听却担起了心事,她还记得小天哥哥说过小时候长得好看的女孩子长大了都会很丑,于是赶紧强调道:“小牌牌好看,遥遥可不好看,遥遥好丑好丑呢。”

  叶小天心想:“杨霖很疼这个女儿,没理由对女儿这般吝啬吧,以他的富有,不给女儿戴个玉牌也得是块金锁啊,怎么会是一块平平无奇的木牌呢?”

  因为想着心事,对乐遥这句孩子气的话,叶小天便没有理会。薛水舞回来后就从叶小天手中接过了烤架,继续转动着烤鸡,偷偷瞟了叶小天一眼,又飞快地收回了目光。

  今天出城后,她其实是有意地向西南方向逃,不只摆脱杨三瘦的追杀,就连叶小天也想摆脱掉。

  其实在城里的时候,她就想对叶小天坦白自己的心事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否则即便不能把全部真相告诉叶小天,她至少也会吐露关于自己的那一半。

  可现在有了机会,她又胆怯了,她其实很清楚叶小天对她的企图,她最初佯作无处可去时,也正是利用叶小天的这个企图,从而借助他的力量,以逃离靖州。

  那时她并不清楚叶小天的为人,只想着利用他一下,现如今感觉叶小天表面虽有些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还是很有些古道热肠的,却又因他对自己恩义深重,反而不好启齿,是以才想不告而别,却不想他那么快就追了上来,这可怎么办?

  薛水舞的黛眉刚刚烦恼地蹙起,就察觉叶小天灼灼的目光正盯着她看,薛水舞吓了一跳,摸摸自己的脸蛋,心虚地道:“怎么了?”

  叶小天启齿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没什么,你方才怎么不沐浴一下?”

  薛水舞本来察觉叶小天的目光有些奇怪,是以有些心虚,一听这话方才放下心来,暗暗松了口气,摆出一副难为情地模样道:“人家……人家不方便在此沐浴吧。”

  叶小天打个哈哈,道:“你们女人就是麻烦,我带遥遥在这玩儿,你去山泉中沐浴一番有何不好,这荒山野岭的非禽即兽,还怕被它们看了去不成?呵呵,你不洗便不洗吧,来,咱们吃烤鸡。”

  盯着烤鸡吮着手指的杨乐遥一听这话,马上欢呼一声,乖乖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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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妖逃夭夭

  乐遥枕着包袱甜甜地入睡了,今天赶了那么远的路,一路又担惊受怕的,她的精神和体力都耗光了,是以睡的很沉,红红的火光映着她粉嫩的小脸蛋儿,异常可爱。

  山里阴凉,洞窟里尤其如是,不过生上一堆火就暖和了,而且可以驱走野兽。薛水舞往火堆里填了几根柴,偷偷瞟一眼叶小天,见他微微发出酣声,便蹑手蹑脚地站起来。

  薛水舞悄悄走到洞口,又回头看了一眼,便投入夜色之中。过了片刻,叶小天酣声骤停,猛然坐了起来,看一眼熟睡的乐遥,疑惑地跳起身来,悄悄追了上去。

  山洞周围山石较多,只有野草,没有树木,也很少有野兽靠近。洞里又生了火,不用担心遥遥的安全,叶小天借着山石的掩护,悄悄蹑着水舞的身影,渐渐来到泉水旁。

  叶小天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是要沐浴啊!”

  不能洗澡对女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如今旁边就有一道溪流,薛水舞怎能禁得住**。可是光天化日的即便没人偷看,她也不敢宽衣解带,何况叶小天明知她就在那里沐浴的话,心里总有些怪怪的。是以一直拖延到现在,等叶小天睡熟了,她才悄悄赶到泉水边。

  弄清水舞的目的,叶小天松了口气,马上又开始兴奋起来:“她要洗澡了,那自己岂不是可以把她看光光?”叶小天抬头看了看天,月亮又大又圆,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

  叶小天长到这么大,就只看过一回女人洗澡,那次是他不小心看到的,他看到的那个女人是刑部街上一户人家刚娶过门儿不久的一个小媳妇儿,她当时坐在板凳儿上,面前是一盆热水,白气缭绕中,身体若隐若现。

  叶小天从窗子看进去,白花花的一个身子,晃花了他的狗眼。那天他本来是摸到邻居家偷梨子的,结果当他失魂落魄地从梨树上滑下来,两手空空,一颗梨子都没摘到,但他心里满满的都是香水梨子的模样。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中白花花一片,就像雾里的一条大白蛇,不断地扭动着,但是那女人的脸部却完全隐在雾里,看不清她的模样。第二天早晨起床的时候,他的裤裆里一片滑腻。

  那是叶小天平生第一次滑精,那一年小天十二岁,这小子蛮早熟的。其实那位邻家小娘子体态容貌都不算很美,但是对一个刚刚萌生性意识的少年来说,那种视觉冲击力却是难以言喻的大。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曾看到过女儿家的**,久而久之,当时刺激太过强烈引起的感觉反而使他再记不起当时究竟看到了什么,脑海里只有白花花的一片以及那天夜里梦中极致**的感觉。

  叶小天像那天攀树偷梨一样,血脉贲张地爬上一棵枝繁叶茂横卧水上的大树,藤萝密布,披挂在大树上,月光映在水面上,再一闪一闪地反映在树上和他身上,如梦似幻。

  是时,明月高悬,清霜满地。

  薛水舞宽去衣衫,很快地把自己浸在泉水,这个被生活的困苦与磨难重压的女子,这一刻似乎解去了所有的束缚,似月的精灵一般轻盈。

  她站在水中,水只漫到香脐处,细而圆润的小蛮腰被流水温柔地裹起,一眼望去,水下的轻盈之姿仿佛是摆动的鱼尾,白花花、白花花的……

  长长的乌黑的秀发披垂下来,遮住了胸前美妙的贲起。长发及腰,及腰处的长发就铺散在水中,美丽的水草一般顺着水流的方向起伏。

  她弯下腰搓洗身体的时候,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蛮腰与那丰隆的臀.部所流露出的优美的曲线,带着一片晶莹钻进叶小天的眼睛,叶小天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却有一种手忙脚乱的感觉,他不知道该往哪儿看了。

  她在水中并不是静止的,她在沐浴,她在濯洗她的娇躯,所以每一个优美的动作、每一个诱人的画面都是随时的变化,错过一眼,便是错过了一副最美的景致。

  于是,叶小天的眼睛只能飞快地闪烁着,努力地、贪婪地将那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尽数收于眼底,这是一个如梦似幻的晚上,水中有一个美丽的梦幻般的女人。

  叶小天甚至来不及生起情.欲的冲动,满心满眼都只有美的感觉。一个大男孩对异性的美与爱的渴望,就像一只脱壳的小鸟,用它嫩黄的喙,一点点地正在啄碎那层薄薄的蛋壳。

  明月在天,河水似乎是墨色的,墨色的河水泛着银色的月光,银色的月光似银鱼的鳞片。薛水舞撩起水,仿佛一颗颗珍珠抛洒在她晶莹的肌肤上,然后欢快地滚落。

  叶小天像一截树干似的爬在古拙的树干上,胯下那只小鸟已经用它嫩黄的喙啄碎了最后一片蛋壳,扑愣着翅膀钻出来,望一眼这个新鲜的世界,立即变成了一只愤怒的小鸟。

  当薛水舞一身清爽地回到山洞时,叶小天正躺在那儿酣声阵阵。薛水舞轻轻吁了口气,她可没有想到被她珍藏了一十八载的清白身子,刚刚已经被一个小无赖看了个通透。

  叶小天躺在那里,酣声从容,睡容平静,可胸膛里的那颗心,却跳得如同擂鼓:“好美!真的好美!她是我的,她必须是我的!嗯……还是尽快把她挟到碗里我才放心啊!”

  方才所见的一幕,使得他的心就像一只猴子见到了挂在枝头的一枚汁肥味美的桃子,哪里还有耐性忍得不去摘下。

  可是,他的感觉告诉他,薛水舞并没有躺下歇息,他感到薛水舞似乎走近了些,正在观察他,然后又悄悄走开,悉悉索索的一阵细微响声之后,洞中便静寂下来。

  叶小天又等了一会儿,轻轻张开眼睛,赫然发现----他媳妇儿逃跑了!

  薛水舞慌慌张张地逃在山中,借着月光向她白天带乐遥洗澡时就已观察好的一个方向急奔,乐遥趴在她的肩头,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道:“娘亲,我们这是去哪里呀,小天哥哥呢?”

  薛水舞“嘘”了一声,小声道:“不要说话,咱们和小天哥哥做个游戏,让他清早起来找不到咱们好不好?”

  乐遥马上清醒过来,兴致勃勃地道:“好啊好啊,就像唐僧和猪八戒被妖怪抓走,孙大圣去救他们出来一样吗?那谁扮猪八戒呢?”

  ※※※※※※※※※※※※※※※※※※※※※※※

  天亮了,昏昏欲睡的乐遥趴在水舞肩头,迷迷蒙蒙地望望身后的路,心想:“小天哥哥真笨,到这时候还没追上来,人家都快被妖精吃掉啦。”

  乐遥假想中的妖精,此刻正走在薛水舞的身旁,咯咯咯地笑着,像一只下蛋的老母鸡。

  她自称马大婶,是从附近寨子里出来去城里走亲戚的,清早路上恰好碰到水舞母女。马大婶身材肥硕,满脸横肉,乐遥很不喜欢她,可水舞却对她充满感激。

  马大婶说,她要去的那个县城正好有一条通往贵州府的道路,她可以带着水舞母女同行,对逃离叶小天身边却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水舞来说,这位马大婶无疑是一个活菩萨。

  马大婶笑眯眯地打量着水舞和乐遥,越看越喜欢:“这小娘子水灵得花儿一样,细皮白肉,眉眼俊俏,卖进山里就糟塌了,还是卖到城里能多赚些。至于这小女娃儿,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也能卖上个好价钱。”

  难怪今儿一早就听见喜鹊叫呢,原来是有一桩好买卖上门了。想到这里,马大婶咯咯咯的笑声愈发地欢快了。

  丛林中,叶小天远远地缀着她们,脸色阴沉。他不明白为什么薛水舞要不告而别,即便是不肯随他回京,不肯嫁给他,告诉他一声,他心里也能好受些啊,他很不喜欢这种被人利用的感觉。

  可是尽管心里充满了对薛水舞的愤怒,他还是一路跟下来了,尤其是水舞和马大婶路遇以后,叶小天就更是不肯稍离,他担心这个满脸横肉的妇人心怀不轨。

  叶小天一路跟着,一直跟到那座小小的县城,看着水舞和乐遥同许多早起赶集的村寨部落的百姓们一起熙熙攘攘地走进城门。

  “看来是我多疑了!”

  叶小天颓然傍树坐下,自嘲地一笑:“满脸横肉看来就不是善类的村妇,是个古道热肠的好人,看来清纯柔弱一派天真的小美人儿,却是一个骗死人不赔命的妖精呢。”

  “走吧,走吧!被杨老头儿诳来靖州,一分银子没赚到,还吃了这么多苦头,险些送了性命,你够对得起她了。她既然是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你还留恋什么呢?”

  叶小天要站起来,想了想又不甘心地坐回去:“我就这么回去了?那我这两个多月所受的苦不就白吃了?娶老婆嘛,哪有那么容易的,要三媒六证,要辛苦赚钱攒聘礼,要盖新房子、要宴请客人,哪一样都不比现在容易啊。”

  叶小天低下头,看着自己膝盖中间的部位,认真的征询意见:“喂!兄弟,你给哥哥说句话儿,你说咱们是进城还是拍拍屁股回北京?”

  ……

  “你要是点头,咱就进城。你要是摇头,咱就回北京。”

  ……

  “你既不点头又不摇头,这是什么态度!这可是关系到你终身性福的大事,你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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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章 很多年前,很多年后

  这个县城不大,若是在中原富庶地区,这样的县城只能勉强算是一个镇子,居于群山之间的这座小城也不是南北交通要道,是以外地客旅不多,县城里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每月两次的庙会了。

  每到这一天,四野八乡各族百姓便纷纷带着各种山货,诸如蘑菇、野果、野味、竹席竹篓等物赶到镇上来互通有无、以物易物。

  当然,也有一些外地商贾携了布匹、盐巴、酒和胭脂水粉、首饰头面等物品拿到这座小城,和当地山民交换些野味山珍,再运到外地赚个差价。

  镇上有两家小客栈,主要就是为当日来不及赶回山民和别处赶来的商贾们预备的,是以条件非常简陋。

  马大婶平时不在城里“做生意”,虽然这种地方的官府不比中原地带的官府威风,可是在他们这些小民眼中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在此地作案,风险要大一些。

  不过薛水舞母女这么好的条件,如果卖给山里人充作生育工具未免可惜,总要卖到富人家或者**里才能赚个好价钱,她们一看就是不谙世事的外乡人,马大婶又只是在县城里偶尔为之,倒也不担心什么。

  马大婶到了镇上,便先在一家小客栈里要了间房,对薛水舞道:“小娘子,这县城里总有些不三不四的泼皮无赖欺压良善,你貌美如花,可不要到处走动。

  大婶先把你安顿在这里,且去城中亲戚家一趟,一来探亲,二来也要拜托他们帮你联络一下商帮,才好带你去贵州道,要不然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娘子,是根本不可能太太平平出行的。”

  薛水舞感激不尽,连连向她道谢,马大婶微微一笑,便转身离开了房间,薛水舞放下女儿,刚刚倒了杯水,就听“咔嗒”一声,急忙赶出去一拉房门,房门露出巴掌宽的一道缝隙便再也打不开,竟是被人在外面上了锁。

  薛水舞心中登时浮起一种不祥的感觉,她高声叫了几句“马大婶”,没有听到马大婶的回音儿,倒是招来几个住店的客人,那客人从门缝里窥见一个貌美的女子,一个个交头接耳的,神色很是诡异。

  薛水舞见状心中害怕,再也不敢声张,心中不祥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不会是碰上人贩子了吧?”想想马大婶那副亲切朴实的样子,薛水舞不大相信自己的判断,可眼下诡异的局面,却令人难以心安。

  乐遥已经失去躲猫猫的兴趣了,嘟着小嘴对薛水舞道:“娘亲,小天哥哥怎么还没找到我们啊。”

  薛水舞轻轻把她搂在怀里,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知道,叶小天永远也不可能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如果她能顺利地把乐遥带到贵州,交给应该交给的那个人,或许叶小天留在她心中的就只是曾经的一个遗憾,而现在她却比任何时候都怀念那个男人。

  ※※※※※※※※※※※※※※※※※※※※※

  马大婶离开客栈后,便兴冲冲地在城里转悠起来,她很少在县城作案,这里并没有熟悉的人可以帮她“销赃”,但是她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大概也能知道谁家富有。

  马大婶打的主意是先找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家最出得起钱,如果不行再去**,只是此地的**只是野妓流莺的汇聚地,专挣苦哈哈们的钱,怕是不会出个叫人感到理想的好价格。

  马大婶在县城里匆匆奔走着,全未注意正有一条人影自始至终地蹑随着她……

  关二今年有五十出头了,稀疏的头发白了大半,挽一个道髻,插一根槐木簪。身上一套破旧的葛布短衫,蹲在路边树荫下,面前摆着一麻袋核桃、一麻袋板栗、还有柿饼、红枣等物。

  因为天热,他搂起了袍子,露出袍下一双瘦瘦的毛腿,整个人蹲在那儿,就像一只大马猴。每当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就直勾勾地盯着人家,前看胸后看臀,眼神儿像钩子似的,脑袋从左摆到右,从右摆到左……

  他是个收山货的,收山货是个苦差事,即便运到山外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他是个稍显富裕却不是很有钱的人。

  集市上很混乱,货摊摆放的并不整齐,行人走路也没有规矩,所以熙熙攘攘非常混乱,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关二的眼神依旧可以准确地追着一个摇曳生姿的屁股渐行渐远,直致他的目光深邃的像个哲人。

  关二曾经很穷,他原来只是收干货的李掌柜的小伙计,当他从小伙计熬成老伙计时,依旧没有几个钱,也没钱娶个婆娘。

  他这一辈子唯一一次尝到做男人的滋味儿,那还是二十多年前,那一次他攥着攒了好久的钱,逡巡着登上一个半掩门儿的窑姐的门,交出那被汗攥透的二十文大钱,像个孩子似的被那女人拉进屋里,换来那一哆嗦。

  真的只是一哆嗦,只是趴到那白花花的身子上,他还没来得及动几下,就已一泄如注。清醒之后,关二忽然有些心疼那些钱,可有时又觉得那种极乐的感觉,就是搭上他的一切都值得。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女人了,只能靠着那做梦般的一个回忆熬到今天。李掌柜始终那么吝啬,他始终身无分文,直到前不久,李掌柜的在一个雨天绊倒在山坳里,头重重地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掌柜的死了,怯懦老实了一辈子的他头一回壮起胆子干了一件坏事,吞没了掌柜的货物和钱,自己做了掌柜,从那天起,他的梦想便不再只是吃饱饭,而是能有一个自己的女人。

  关二一直梦想着再做几回生意,就能攒足钱娶个媳妇儿,或许丑一些、老一些、嫁过人,但毕竟是个女人。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一天来得这么快,以致很多年后他回想起那一天,他依旧坚持认为,那个笑得坏坏的男人,是上苍派来的天使。

  又是一具肥臀在他面前摇曳而过,关二的眼神儿就像陷进泥沼的脚,拔都拔不出来的时候,突然有个嘴巴生得像女人一般秀气的少年挡在他的面前,切断了他的视线。

  他记得他当时还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问道:“你是买山货还是卖山货?”

  那个少年天官赐福一般微笑着,对他说:“掌柜的,我不买东西,倒是想卖点东西。”

  少年弯下腰,用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悄声问道:“有个女人,你要不要?”

  ※※※※※※※※※※※※※※※※※※※※※

  很多年后,马大婶膝上抱着她六小子家的三丫头,张着掉光了牙齿的嘴巴,絮絮叼叼地说起她那已经过世的丈夫时,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叫她永生难忘的小伙子。

  她依稀记得,那个小伙子有张比女孩子还秀气的嘴巴,笑起来坏坏的,却一点也不讨人嫌。

  不过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那之后,她曾不知一次听到过的如雷灌耳的那个大人物的名字,就是她曾经遇到过的那个少年,那个少年一生只客串过一次人贩子,卖的就是她。

  “地头儿不熟,生意就是不好做。”

  接连几次碰壁的马大婶蹙眉思量着,这要在她熟悉的地方,她很清楚谁家有钱,谁家缺女人,直接上门,这单生意就成了,可这县城她虽来过几次,却也只是来赶集,并不清楚城里清形,以致盲人瞎马地乱撞。

  可是想想那嫩得一掐都出水儿的俊俏小娘子,若是在这县城里找个好人家,至少比卖进山里价钱高出四五倍,她又觉得辛苦些也是值得的,马大婶正思量要不要去找些财主家问问,后边忽然有人唤她:“大姑,这位大姑,请留步。”

  马大婶回过身,就看到一个嘴巴很秀气的少气,飞快地赶过来,一副很老实的样子,只是被她一看,小脸儿的居然有些发红。少年腼腆地问道:“大姑,你是不是……是不是有个侄女儿要嫁人?”

  马大婶听着他的外乡口音,又看看他破旧的衣衫,还有脱了线露出两只脚趾的鞋子,皱眉道:“怎么,难道你想讨个婆娘?你娶得起婆娘吗?”

  “不不不!”少年慌得连忙摇手,脸色窘的更红了,他局促地搓着手,看着自己的脚尖,道:“小子只是一个长工,哪里娶得起婆娘,是……是我们家老爷想纳个妾……”

  马大婶恍然大悟,可是瞧他一副穷酸相,想来他的东家必是个极刻薄的,却不知舍不舍得花钱买女人,便道:“你们老爷要纳妾?我跟你说,我这侄女俊俏的很,价钱可不便宜。”

  少年吭吭哧哧地道:“我们老爷有的是钱,大姑你就放心吧,他刚听说大姑有个俊俏侄女儿要说亲,就让我来找大姑,我……我说不清楚,大姑你还是跟我们老爷说吧。”

  这少年实在是老实的不像话,就这么一段话说得结结巴巴,脸也憋红了,额头也似急出了汗,不时抻起袖子抹汗。马大婶笑起来:“成!那我就跟你走一趟。”

  马大婶这一去,就被装进了麻袋,然后和核桃、山楂一类的山货一起被搬上一辆驴车,“吱吜吱吜”地离开了县城,等她再被放出来时,就成了关二的老婆,直到怀了娃才得以走出那间茅草屋,知道她到了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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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唐僧肉

  薛水舞坐在房中,仔细回想与马大婶结识以来种种,终于确定她受骗了。这时她才发觉这幢小房子连窗户都是钉死的,似乎本来就是用做特殊用处,她根本就逃不出去。

  瑶瑶察觉了她的不安,瑶瑶抱着她的脖颈,大眼睛眨呀眨的,想说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张开稚嫩的手臂,将她抱的更紧。

  薛水舞的泪忍不住流下来,她好恨,恨自己的蠢,也恨马大婶的恶毒。在她脑海里已经幻想了种种可怕的后果。

  “小姐,水舞太没用,水舞辜负了你的托付。小风哥哥,对不起,我……”

  “咔嚓!”

  极轻微的一声开锁声,但是薛水舞还是听见了,她像受惊的兔子似的,瑟缩地颤抖了一下,抱紧瑶瑶,惊恐地望向门口。

  门吱呀一声开了半扇,有一道人影被阳光投射进来,她看得出,那是一个男人的身影,于是心中更恐惧了。

  男人没有走进来,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口,冷哼一声,只听哗愣一响,一串大钱丢进房中,随即那道身影转身离去。

  薛水舞愕然瞪大眼睛,她抱起乐遥,急急冲到门口,就见庭院空空,哪里还有人影。

  薛水舞回过头,就见地上一串大钱,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瑶瑶扑闪着黑葡萄似的一双大眼睛,突然对薛水舞道:“娘,刚才那人一定是小天哥哥。”

  薛水舞板着俏脸道:“别胡说。”

  瑶瑶突然欢喜地道:“快看,他在那里。”

  薛水舞大喜,急忙扭头一看,就见瑶瑶的小手指着空中的一只苍蝇:“小天哥哥变成苍蝇……飞走了。”

  薛水舞大失所望。

  ……

  “啊!真是个蠢女人,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女人。”

  叶小天郁闷的很,自那天遇到马大婶这个人贩子之后,薛水舞的厄运就开始持续不断了。

  得了叶小天给她的一吊钱,水舞总算有了向西南行进的本钱,之后她在一个小镇上住下,独自出门向人打听有没有去贵州的商旅以便同行,却被一个二流子骗进了妓.院。

  叶小天潜进妓.院的时候,老.鸨.子正找了几个龟公想强暴她。这是对付三贞九烈的女人最好的办法,一旦失去最想维护的东西,很多人在高压下都会自暴自弃。

  叶小天只好蒙了面,扮了一回强梁。他可不是肌肉男,无奈之下,只好先放火烧了厨房,趁着妓.院里鸡飞狗跳的时候,拎着一根棍子冲进房去,才把这个自投虎口的傻女人救出来。

  这次壮举之后,叶小天也弄得一身是伤,还没完全痊愈,薛水舞又在某个小镇街头买包子的时候丢了乐遥。叶小天扮作乐遥的哥哥,在街市上堵住那个想拐了乐遥离开的无赖,将被药迷倒的乐遥又送回了水舞身边。

  就这样,叶小天一次又一次的竭尽所能、穷尽智慧地营救水舞或乐遥,而水舞和乐遥就像是一块唐僧肉,不断地被一些妖魔鬼怪掳走。

  叶小天见证着大小美女的一次次悲惨遭遇,一开始是从心底里感到有种痛快的感觉的。薛水舞的不告而别,令这个小处男很伤自尊,他认为这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所以才帮他惩罚这个固执的小女人。

  可是很快他就明白,老天惩罚的其实是他呀。每一次水舞或乐遥遇险,都只需要像唐三藏或沙和尚一样呆呆地等他去救,而他就要使尽浑身解数,扮演苦逼的齐天大圣。

  其实他完全可以甩手就走回京城的,而不必一次次跟在水舞的后面给她揩屁股。但他就走不忍走掉,一开始看到水舞倒霉,他还有一种“怨妇”般的快意,现在则唯有痛苦不堪了。

  他也知道,水舞的厄运连连其实并不怪她,她本来就是个极美的女人,在这山野小镇中更有一种鹤立鸡群的风韵,就像深夜中的一只萤火虫,怎么可能不引起别有用心者的注意。

  今天,可怜的唐僧……水舞姑娘又倒霉了。

  叶小天头上戴着一顶用柔软的树枝编成的遮阳帽,有气无力地坐在小河边,一脸苦恼。

  今天的事情是这样的,小河边有个村庄,村庄里有位黄员外,黄员外拥有这里的四座山和周围几乎所有的地,所以庄子上的百姓几乎全是他们家的佃户。

  在这样的地方,一个土财主就是一方土皇帝,说话比县太爷还要管用,自然更比皇帝管用。因为在百姓们心中,遥远的皇帝是远不及县太爷可怕的,而土皇帝比县太爷更可怕。

  薛水舞经过这个村子,领着饥肠辘辘的小丫头上门求粮,乐善好施的黄员外看到她后马上善心大发,热情地挽留她,并慷慨地决定不仅要送她吃食,送她绫罗绸缎,送她一幢房子,还要送她一个男人----他自己。

  好吧,其实这就是一个烂俗的强抢民女的故事,一般情况下黄员外作为村中首富是不会这么做的,他怎也不致于**到强抢民女的地步,更何况为富不仁的地主老财一般也是不吃窝边草的。

  可薛水舞不是窝边草,她不知道从哪儿逃难过来,村子里又都是自己家的佃户,不会有人胡乱说话,就算她现在有些不情愿,一旦成了事实,还怕她不死心踏地?

  所以既不是土匪也不是恶霸,其实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财主,在京城里来的叶小天眼中看来其实就是一只有钱的土鳖的黄员外,终于扮演起了生下平中第一次强盗。

  叶小天看看天边的晚霞,心中无比担心。很多既**畅美又无比罪恶的事,通常都会发生在晚上,如果还不能想到办法救她出来,她今夜一定会**给那土财主了。

  想到那土财主在这村中的势力,叶小天的身子便是一软。再想到薛水舞那香香软软的身子,叶小天的某处便是一硬。于是在一硬一软之间,他很自然地选择了通过下半身来思考。

  “就算她真是一块唐僧肉,那也应该是我的唐僧肉!我的禁脔,岂容他人染指?”

  叶小天一把扯下头上的绿帽子,狠狠摔进小河水,毅然转身向村中走去。猫喜欢吃鱼,可猫不会游泳,鱼喜欢吃蚯蚓,可鱼不能上岸!上天给人很多**却不让你轻易得到,成功就是将别人没有坚持下来的事坚持下去!

  ※※※※※※※※※※※※※※※※※※※※※※※

  “开门,开门!”

  黄员外家的大门被叩得山响,偏偏敲得一点节奏都没有,听着就叫人心烦意乱。

  “来了来了!”

  叶柯不耐烦地吼了一声,大步向府门走来,作为黄府迎客的门子,叶柯生得可是一点也不斯文,声音也不秀气,这五大三粗的汉子,髭须根根如刺,豹头环眼,仿佛张飞一般。

  一般来说,大户人家用的门子要么沉稳老成,要么伶俐知礼,毕竟这是一户人家的门面,迎来送往有时要起着知客的作用。可是黄员外作为一个独领一方的土老财,平时又哪有其他大户人家可以来往了?

  在黄财主眼里,所谓门子就是看门狗,主要作用是用来吓唬那些刁民的,所以就用了这么一个猛张飞似的货色。叶柯大步走向大门,嚷嚷道:“别敲了,跟叫魂儿似的,你赶着投胎啊?”

  门打开了,门外站着一个人,穿着很是朴素,很平常的一套青布直裰,甚至有些破旧,头上扎着一条四方巾,看面相还稍显稚嫩。不过那眉眼气质,可不像乡下人。

  叶柯这点眼力件儿还是有的,是以皱着粗黑的眉毛上下打量他几眼,没有直接轰他离开,而是微带不悦地问道:“你干什么的?”

  叶小天冷冷地睨了他一眼,慢悠悠地道:“我是提刑按察使司的捕头,你们老爷就是本地村正?”

  叶柯只见过县里的捕快,提刑按察使司?听着挺复杂的,那是什么玩意儿?虽然他不懂,却明白对方也是捕快,于是马上谦卑起来,讪讪地道:“是是是,我们老爷就是本地村正,不知差爷有什么事儿啊?”

  叶小天以前本就是公门中人,扮差官神韵十足,他大模大样地走进去,漫不经心地道:“叫你们老爷来见我,我有事情吩咐。还有,给我沏杯茶,渴死了。”

  “嗳嗳!”叶柯屁颠屁颠地跟在叶小天后面,眼看着他登堂入室,进了客厅,大剌剌地坐了,赶紧吆喝一个没眼力件儿的大丫头去给这位差官沏杯茶来,自己则直奔后宅。

  后宅一幢房间里,薛水舞紧紧地抱着乐遥,与其说是想保护遥遥,不如说是想借助遥遥给自己一点勇气和胆量。她没想到弥勒佛一般面善的黄员外,居然也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她真是有点欲哭无泪了。

  黄员外腆着圆滚滚的大肚子,笑眯眯地对薛水舞道:“小娘子,我这可是一番好意呀,你看看,你孤儿寡母的,就算离了我这庄子,你就能顺风顺水的到贵州去么?

  说实话,你们能顺顺当当走到现在,已经是邀天之幸。继续走下去,你们不是被狼叼了去,就是被什么半民半匪的山里人拖去,给好几个人做共用老婆,老夫虽然年纪大了点,可是知道疼人啊,你看我家金银成山,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有什么不好?不如你就从了老夫吧。”

[ 本帖最后由 px77 于 2014-9-9 07: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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