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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任作者] 【爱不到要偷~2nd】(第五节 · 似曾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碎蓝    时间: 2011-11-11 20:06     标题: 【爱不到要偷~2nd】(第五节 · 似曾相识)

【爱不到要偷~2nd】(第五节 · 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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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碎蓝               
2011年/11月/11日发表于SI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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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到要偷 · 1st】( 全 ):[bbs]thread-3007068-1-1.html[/bbs]
【爱不到要偷 · 2nd】(第一节):[bbs]thread-4167004-1-1.html[/bbs]
【爱不到要偷 · 2nd】(第二节):[bbs]thread-4172854-1-1.html[/bbs]
【爱不到要偷 · 2nd】(第三节):[bbs]thread-4190219-1-1.html[/bbs]
【爱不到要偷 · 2nd】(第四节):[bbs]thread-4194211-1-1.html[/bbs]



            爱不到要偷~2nd
              碎蓝



/ 5. 似曾相识

  

  当晚我拒绝了素素的口舌游戏,在床上闭目合眼,展开思考。

  在年龄上,我比小雪大九岁,比素素大十五岁,换言之,小雪应该比素素大六岁左右。她们有没有可能在中学时期就已经认识呢?

  现在的中学,很多都分拆成专门的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礼园中学的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但在以前,绝大部分中学都同时设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包括教师、图书馆、操场、食堂等的资源都是共享的,甚至二者之间的教学楼也没有明显的分区,初中部和高中部的学生可以方便地互相走动。

  再考虑到入学年龄的不同,相差六岁的两人在某个时段同时就读于一间中学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小雪因为自幼失声这个特征,在求学时期就算为全校师生所知也并不奇怪。

  总之,素素在多年前就认得小雪的机会很高,但相反,小雪认得素素的机会却比较小。

  

  第二天早上,我将晶晶送到学校,然后独自开车来到旧宅。

  昨晚我趁素素洗澡的时候,调出电脑内的浏览器缓存文件,找到了素素让我们看过的那张毕业照,并将其传送到我的手机上。

  此刻,我的左手拿着小雪的高中毕业照,右手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则是素素的那张。两张照片很明显是在同一个地方以同一个角度拍摄的,照片上都有注明毕业年份,如我所料,两人的入学年龄相差不是六年而是五年。

  然则,当小雪在礼园中学读高三的那年,素素正在同一间学校读初一。

  高三的女学生已经可以算是成年人了,照片中小雪的样子和十几年后相比虽然有差别,但并不难发现是同一个人。当日我将素素带回家的时候,她是否当场就认出了小雪呢……等等,不对啊,那天应该不是她事隔多年之后第一次再见到小雪!

  因为在那天之前,小雪一直负责接送晶晶去学校,我只是偶而代替她去过几次而已。按理,素素早就应该认出了小雪。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这个发现,是否意味着素素对于小雪的死需要负上更大的责任……甚至,小雪会不会其实是被素素所杀?如果真是这样,那有可能并非我一直以为的误杀,而是性质完全不同的谋杀。

  我恐怖地看着当下身处的凶宅,眼前竟然出现了小雪被素素刺杀的幻影。幻影很朦胧,但头超痛。说起来,我的头痛是否因为已经接近真相而变得更为剧烈了?

  该死!

  我扶着额,勉强用手机自带的高像素摄像头将小雪的毕业照清晰地拍下,然后匆匆离开。留在这里,我怕我会再一次晕倒。

  

  *

  

  我回到家,将刚买的早餐放在餐桌上,只听素素在洗手间里娇声问:「老公,你终于回来啦。」

  我缓缓行至洗手间门口。门开着,素素正在洗脸,她扭头看我,笑问:「怎么不说话呢?早餐买了什么?」

  「馄饨。」我低声说。

  素素洗完脸,往脸上洒了点润肤水,然后抚着肚皮下方小心地走了出来,她亲了我一下,笑问:「闻闻,香不香?」

  「很香。」我举起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心情沉重。

  「老公,你再不回来我都饿死了,里面的小东西好像要翻跟斗了呢。」素素将我的手轻轻放到她的肚子上,撒娇般依偎在我怀里。

  「那快点吃吧,冷了不好。」我柔声说。

  素素应了一声,在餐桌前坐好,美滋滋地吃起来。我也在她对面坐下,单手撑着脸看她吃。

  「你要不要?」素素象征性地问我。

  「你吃吧,我吃过了。」事实是,我没吃,我今早一点食欲都没有。

  

  孕妇经常吃外面的东西会不会不太好呢?我曾经问过她这个问题,她的说法是,唯独早餐不想自己煮。

  「人家是懒懒的小猪,比较贪睡嘛。」那时候她这样翘着嘴回答我。

  但其实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要赶着送晶晶上学,总是顺便在外面吃早餐。她觉得自己煮自己吃太过凄凉,所以宁愿我带早餐回来喂她。似乎这样一来,多少让她有一种受到主人宠爱的感觉。

  这种诡异的想法与宠物很相似,说实话我不能完全理解。

  女人有时候真是很奇怪的生物。坦白说,素素对我的依恋,我怀疑有很大可能是基于一种恋父情结的衍生。从各种小细节都可以看出这种端倪,尤其明显的是,我毕竟比她老了十五岁这一点。

  但无论如何,为了一个男人而杀人,值得吗?我会不会太敏感,太过分地高估了自己,而想得太多太偏了呢?

  说到底,就算素素与小雪相识,那其实也不能代表什么。我必定是推理小说看多了,以致无可救药地患上了见风就是雨的疑心病,就好像那个叫第五圆的讨厌警察一样。明明就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却不由自主地胡乱猜测,捕风捉影。

  这难道不是很无聊吗?事实上,真正值得可疑的勉强来说也只有一点,就是她为什么不主动将这件事告诉我。

  如果她能够提出合理的解释,我不认为自己还有继续纠结的必要。不过,这种想要为她开脱的想法,也可能是我内心不舍得她的一种表现。

  因为一旦最终的事实和我疑心的一致,我恐怕无法再和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那与我是否爱她并无关系,而是身为一个人、身为小雪曾经的丈夫,更重要的是,身为晶晶的父亲,这是我绝对不能通融的根本原则。

  我决定试探一下她。

  

  「老公,你今天的表情好奇怪哦。」素素终于吃饱了,她靠在椅背上,正用纸巾抹着嘴角。

  「素素,我想问你一件事。」她露出疑问的眼神,我不等她开口,抢先一鼓作气地说下去:「你是不是在中学时代就已经认识小雪?」

  我盯视着素素的眼睛。她眨了眨眼,放下手上的纸巾,似是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半带苦笑半带失落地说:「老公,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我默默拿出手机,打开小雪的毕业照给她看。

  「这是谁的毕业照?」素素皱眉。

  我将照片放大,指着相中一人,低沉地说:「这个是小雪。」

  素素认真地看了看,然后点头:「哦,原来小雪和我都是礼园中学毕业的,怪不得你昨天看了我的毕业照以后,就开始神经兮兮的。」

  「说重点,从毕业年份看来,有一年你和小雪同时在礼园读书。小雪天生有发声障碍,我估计她在校内应该是个名人,虽然出名的理由比较令人遗憾,但我想,当时的你或许会知道有她这个人的存在。」

  素素看起来似在凝神思考,几秒之后她再度点头:「嗯,你现在说起来,我大概有点印象……那时候是有这样一个人,好像大家都叫她哑女……还是什么来着?」

  我露出不悦:「你们怎么取笑她不是重点。」

  素素白了我一眼:「人家正在想嘛……嗯,我应该是见过她的,她当年的样子我还勉强认得。不过我们谈不上认识啦,好像连一句话都没说过哦。」

  「她认得你吗?」

  「怎么可能?我在学校里就是个路人,她怎么会认得我?」

  「那时候她每天去学校接送晶晶,你也没认出她么?」

  素素无辜地摇了摇头:「我就说,你肯定是误会了。」

  我站起身,走到素素身边蹲下,定定地看着她的双眼,一字字地说:「素素,我这人虽然什么都无所谓,但我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欺骗。我再问一次,你说你在那天之前没有认出小雪,是真的吗?」

  素素静静地与我对视,良久,她伸手抱着我肩头,在我耳边柔声说:「老公,你要相信我,这是真的哦。」

  以拥抱来避过我的注视,她是故意的吗?还是偶然?

  我在她脸颊上亲了亲,触感冰凉。

  「那好吧。」我轻声说。

  

  *

  

  下午我早早出门去接晶晶放学。在学校斜对面停好车,我放下窗玻璃,望向校门。校门内,低年级的学生已经排好队,有坐校车的,有等家长来接送的,自行离校的很少。

  在我那个年代,就算一二年级的小学生也基本都是自己走路回家,一来因为以前的学校普遍离得近,二来社会治安还过得去。

  但现在的风气,学校要做大,合并是最快的方法,而结果却是大部分人都无法就近入学。路途一远,意外就难免,家长很难放心让六七岁的小孩自行返家,有条件的会每日亲自接送,没有条件的就会选择坐校车。

  这就是所谓的教育现代化,简直扯蛋。

  每日来接送学生的家长,作为班主任教师按理说多少总会认识的,但这种事很难说得准,根本无法证明。因此,对于素素的说法,我虽然心存疑惑,却也只好先选择相信。

  即使她是说谎,她不肯承认就自有她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她一定不会说出来,我只能自己发现破绽。如若发现不了,就只有全盘接受她的说法。

  任何人被证明有罪之前,理论上都是清白的,我一直相信这点。

  

  「哇!」晶晶忽然从旁边跃出,吓了我一大跳。

  「爸,你在发什么呆?看见美女了吗?」小丫头显然因为成功吓到我而拍手欢笑,真是缺德且有欠家教……唉,身为她的父亲,我好像没什么立场去抱怨。

  我示意她上车。等她扣好安全带,我也关好车窗,正要拉手刹开车的时候,晶晶忽然抚着前胸向我诉苦:「爸,最近我觉得这地方有点痛,是不是生病了?」

  我一时反应不来,惊讶地望着她,接着我眨了眨眼,自言自语地说:「小丫头终于开始发育了耶。不行,作为父亲我要亲自检查一下。」

  晶晶瞪大眼:「咦,严重到要检查了吗?我真的生病了吗?」

  「傻妹,那不是病啦,而是呢,咳,我家晶晶要长咪咪了哦。来,让爸爸摸一摸,看有没有传说中的乳核。」我怪笑着说。

  「不要啦。」晶晶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晕红的小脸蛋害羞地瞪了我一眼。

  「对,这里人多眼杂,咱们回家再检查比较好。」我摸着下巴。

  「讨厌。爸,你好像金鱼佬哦。」糟糕!都怪我小时候老是向她灌输什么金鱼佬、怪叔叔的概念,这下好了,连自己也被归到了那一类。

  我只好厚着脸皮说:「胡说八道。对了,应该准备点卫生巾,说不定哪天就见红了哦。」得知晶晶将要成为女人,我莫名地心情大好,连带素素的事也暂时抛诸脑后:「GO GO GO!爸爸要给晶晶买卫生巾了,哈哈!」

  「爸你干嘛那么兴奋?」晶晶羞红着脸说:「卫生巾是指广告上说的那种怪东西吗?那玩意到底有什么用嘛?」

  「放心,老爸我负责教到你会用为止!对了,儿童胸围也要买,否则忽然来个凸点就冤枉了哦。啊,女儿长大了,爸爸好感动……呜……」

  「哇,爸你还真的哭起来了耶……」

  

  拿着在超市旁若无人地买回来的一大包卫生巾,以及在儿童服饰店精心挑选的小尺寸舒适胸围,我一回到家,就立即拉着晶晶入房,关上房门。

  素素在门外问:「老公,你们跑那快干嘛呢?」

  我没好气地说:「这是国家级机密,无关人等一律回避。」

  素素吐槽:「我呸,还国家级呢,神神叨叨的。不用说肯定又买了什么贵得要死的公仔回来了吧,老是乱花钱!」

  我看了看晶晶房内遍布的毛公仔、日本娃娃和各种动漫人偶,不得不同意素素的话虽然是误会,却很合乎逻辑。我小心地把耳朵贴在门上,听着素素的拖鞋离开的声音。

  晶晶正看着我笑,笑得很古怪,这丫头一向喜欢看我出丑。

  「咳咳,嗯,这样吧,先把上衣脱下来。」我一本正经地说。

  晶晶很听话地开始解着校服上的钮扣。她解得很慢,指尖的动作似乎带着种故作轻松的可爱,看不出究竟是紧张还是期待,或许兼而有之。

  我呼吸渐促。

  晶晶自从六岁起就自己洗澡,六岁前也一直是小雪帮她洗的,我这个父亲已经很久没有看过女儿的身体了。真要说的话,机会也不是完全没有,只是我自问并没那方面的变态爱好。

  如今知道小女孩快要变成女人,我才开始不自觉地以看女人的眼光来看她。

  尤其此刻她正在害羞地、一个个地解着雪白衬衣的钮扣。

  我忽然发现眼前这个扎着马尾的小女人,已经隐约显露出那种在不久的将来必然要倾倒众生的天赋之姿。

  娇小的女儿轻轻脱下衬衣,露出只穿着一件小背心的上身,而下身还是那条翠蓝色的及膝短裙。晶晶的脸越发地红了,她手执裙摆不安地扭动身体,视线也不知该落在哪里,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面。

  我咽了口唾液,坐到床上向晶晶勾了勾手指。她乖乖步前。我拍了拍大腿,示意她坐上来。晶晶自小就喜欢坐在我大腿上看电视,这个姿势反而能令她放松。

  我伸出食指,轻轻点了点她的前胸。那地方看上去依然平平无奇,就算真有些微的隆起也几可忽略不计。指尖触及薄背心,稍稍用力一按,她便发出一声娇吟。我伸直手指,在她胸前缓缓画了个圈。

  晶晶的一双小手死死抓住我的手臂,浑身战栗。

  「痛吗?」我柔声问。

  「嗯。」小丫头眼汪汪地看着我,点头应道。

  「这样呢?」我将整个手掌覆在她平平的小胸之上,温柔轻抚。

  「啊……」晶晶低声娇呼:「感觉好奇怪哦。」

  「还会痛吗?有没有舒服一点?」

  「还有点痛,不过好像舒服多了。」

  似乎才刚开始发育,还没有乳核。

  「嗯,以后爸爸每天帮你按摩这里好不好?这样长出来的咪咪会比较大哦。」

  「真的吗?」

  「骗你是小猪。但是你不能告诉别人哦,不然爸爸要被人骂死了。」

  「为什么要骂你哦?」

  「他们会嫉妒啊。」

  「嫉妒我有大咪咪?」

  「对,那些人很无聊,一定会嫉妒爸爸有个大咪咪的女儿。」

  「嘻嘻,那我不告诉他们吧。」

  「要打勾勾哦。」

  「嗯。」

  

  接下来,我又教她将卫生巾粘在内裤上,再穿上去。

  「每天都要这样穿吗?好怪哦。」晶晶看着那条粘了卫生巾的小内裤,一脸讨厌地说。

  「不是每天,是每个月来大姨妈的时候,一般是六七天。」

  「为什么?我又没有大姨妈这种麻烦的亲戚,她怎么会来呢?」

  「大姨妈是个俗称,正式学名叫月经,每个女人都会有的哦。她来的时候,下面尿尿的地方会有血流出来,所以要用卫生巾,不然那血会流得到处都是,很难看。」

  「好恐怖哦。」晶晶缩在我怀里,胆怯地说。

  「还好啦。大姨妈第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所以这段时间先每天都用吧。以后就要学着自己计算日期了,大概每隔二十八天就要来一次。」

  「爸爸,做女人好麻烦哦。」晶晶轻轻扭动小身体,在我怀里撒娇着、抱怨着。

  我轻抚她的头发,笑说:「但是做女人也有好处哦,长大你就知道了。」

  「是什么?」

  「以后再告诉你。」我怪笑着。

  「讨厌!爸爸好讨厌!」晶晶将我推倒在床,骑在我身上,小拳头不停地捶落。

  「唉呀,唉呀,唉呀……来人哪,谋杀亲爹啊!」

  

  *

  

  被晶晶这小丫头惹得一肚子邪火,当晚我在床上搂着素素上下其手,意欲求爱。

  「好老婆,来嘛,我知道你也一定很想要。」我抚着素素因怀孕而罩杯升级的绵乳,软声讨好。

  「可是,我怕会影响到宝宝……用嘴不行吗?」素素明显已被我摸得浑身燥热,但她仍然死忍。

  「都五六个月了,我在网上查过,说这个时期胎儿很稳,只要温柔一点,爱爱也是可以的。还有,我听说这个时候的孕妇性欲会很强哦,每次都用嘴帮我解决,你自己不难受吗?」

  「难受啊,那有什么办法?总觉得挺着个大肚子爱爱很奇怪。老公,你不要那么淫荡嘛。」素素想推开我。

  我心瘾难奈,不再理会素素的软语相求,偷偷探入裙底,一手将那条大号的孕妇内裤拉下。

  「啊——」素素惊呼,还想挣扎着把内裤拉起,我已将其一脚踩落。

  「别乱动!小心吓着宝宝哦。」我恐吓。

  这招果然有效,素素哀怨地望着我,赌气地大张双腿,说:「来吧,你这个无耻的淫贼。」

  「乖乖的,老公保证让你爽到天上去。」我向她胯下俯身相就,一股浓得化不开的兰薰扑面而来,我几乎晕倒。

  「哇,好浓的香味,老婆大人,你抹香水了吗?这就不怕影响宝宝了吗?」

  「混账!谁抹香水了?老娘下面本来就是这个味,你又不是不知道!只不过因为怀孕体味越来越重了,我也没办法啊。不喜欢别来烦我,我还不乐意呢!」

  「谁说不喜欢?我喜欢死了!」我往她下阴吹了吹风,惹得她一阵娇笑,然后伸长舌头美美地舔了起来。舌上尝到的滋味也与之前大不相同,要说的话,现在的味道比较像咸奶酪。

  「嗯……啊……」素素舒服得连连闷叫。

  感觉唇上水意渐涌,我暗自脱裤,挺起大棍抵住素素的洞口,沉声说:「要来了哦。」

  「轻点,你这害人精!」素素的眉眼早已春意难禁,比往昔圆润了几分的俏脸写满着娇羞,看得我的龟头硬硬地翘了两下,两下都顶在她那粒敏感的喜蒂上。

  「啊……死人……你怎么还不进来?」素素娇哼。

  我沉腰轻压,肉龟一寸寸地没入素素大张的腿间。她双手扶着隆起的肚子,下阴一阵阵地强烈吸嘬。

  「呼,爽……爽死了,轻……轻点,不要太用力,不然我要支持不住了!」我隐忍多月,此刻才刚刚真正入谷,已被她吸得腿脚发软,似要泄身。

  「你敢?人家都被你挑起瘾来了,你要敢射,以后别碰我。」素素连声音都浪了起来。

  「喂喂,我也不想啊,所以才叫你轻点吸嘛!你这个小淫妇!」我深深插在她的体内,不敢再有动作。一手掀开她的睡裙,揉着两团饱胀的豪乳,拇指按压着两粒尖翘的奶头说:「大是够大了,唯一可惜就是有点发黑。」

  「你还说!人家都觉得丑死了。」素素一向以那对嫩红色的乳头自傲,如今也难怪她不爽。她狠狠拨开我的手,将睡裙拉下裹着双乳。我自讨没趣,只好抱着她两条肥肥白白的大腿,缓缓地抽插起来。

  「呵……嗯……」

  原本偏瘦的素素只有这段时间才变得腴腻起来,满身柔肤触感软绵润滑,令我不由得忆起了小雪,那个体形丰满、雪肤滑腻如脂的小雪。

  这种充满肉感的爱爱,真是久违了。

  我保持着缓速起落,每十下大概有一下会不小心插得深了,如此慢工细磨令我充分地体味到素素膣内那惊人的绞缠力。以往她的内阴虽然紧窄合宜,可没有这般索魂的吸嘬力。

  「喂,你是不是练了什么鬼功夫?怎么现在这么会吸人呢?吸得我好想射啊。」

  「嘻,果然有效哦。我听说生完宝宝那里会松,所以就提前开始练收肛,练了好几个月呢。」

  「收肛?」眼前出现了一朵娆艳的菊花。我窃笑着,偷偷将濡湿的中指靠近她的菊门,缓而有力地一压。

  「噢——死人头,你好坏喔!」素素的菊肛被我捅入了一个指节,她浑身剧颤,内阴的吸力刹时间再度暴胀。这一下我无论如何收止不住,浓精喷薄而出。

  「啊啊啊……」

  与此同时,素素的阴内泄出了一注暖融融的媚液,美美地淋在我的龟身之上,暖得我浑身舒泰。

  我软倒在素素身边,从后搂着她柔润如玉的丰满躯体,勉力喘气、心有不甘地说:「等我歇一会……再来。」

  「好嘛,你还老当益壮了哦。才不过几个月没做,就让你馋成这样……人家又不会跑……只要你不赶我……」素素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她似乎举起我的手,轻轻地咬了一咬。

  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沉沉睡去。



  *

  

  四个月后,我独自在素素的产房外静候。

  直到一小时前,我还握着她的手给她打气,后来医生说胎儿要出来了,才把我赶出门外。

  我早就多次看过生育的恐怖过程,自以为那个景像并不能击倒我。但医生很鸡婆,死活不肯让我陪到最后,还说什么有丈夫在旁,孕妇会撒娇不肯好好配合之类,简直莫名其妙。

  当年小雪生晶晶的时候,我可是一直陪着的。亲眼目睹妻子艰难的产子过程,绝对会让一个男人变得更有责任感,也会让他和妻儿真正地骨肉相连。

  是的,那本来就应该是一种深印脑中、血淋淋的骨肉相连才对,可是我却……我用力抹了把脸,再一次看手表。

  

  走廊尽头似乎有个人影晃了好几次,我想了很久,才终于想起原来是他,于是我向他挥手招呼。

  第五圆故作轻松地走了过来。

  好几年没见了,当日的年轻人已经变得世故老成。他双眼血红,似乎一夜未眠,兼且形容憔悴,头发蓬乱,手指夹着根未燃的香烟,简直像个吸毒的道友。

  「这么巧?」我说。

  「是啊,刚好有个疑犯受了伤,正在这间医院做手术。」他勉强笑了笑说。

  「哦,我太太正在里面,要生了。」我主动解释。

  「是吗?」他搔了搔头,神色看不出有语气听起来的那么惊讶,然后他又笑了笑说:「恭喜你。」

  「多谢。」

  「是男是女?」他好奇地问。

  「不知道,我不喜欢事先知道。」

  「哦,也对,男女都是好孩子嘛。」第五圆不好意思地咧嘴而笑,似乎笑得相当开心,他看了看周围,问:「你女儿呢?」

  「在我老丈人家里。」

  「对哦,女人生子这种事,谁也不知道要拖多久,真是辛苦你了。」

  「自己的妻子当然要自己花心力照顾了,这个不能算辛苦。」我淡淡地道。

  第五圆低头沉默了一阵。

  「对了,后来我前妻那件自杀案,调查得怎么样?」我轻声问他。

  「啊,那件案吗?当然还是自杀,我一开始就认为是自杀没错。」他不怀好意地看了看我,笑说:「不然就有人要进监狱了。」

  「是吗?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自杀动机很可疑。」

  「呃?那个啊,其实呢……说起来怪不好意思,我当时入行时间太短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后来看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这年头,谁都不容易,生存压力太大了,所以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时想不开自杀的,大有人在。」

  他拿起手中的香烟,放到鼻子前狠狠吸了吸。

  「没带打火机吗?」我冷冷地问。

  「这是医院啊,禁止吸烟。我不能知法犯法。」他将香烟收入裤袋。

  再度陷入沉默。

  然后,我字斟句酌地说:「我这几年看了些推理书,很好奇你们警察真正的办案手段到底是怎样的。比如说,如果怀疑对象和受害人在多年之前曾经相识,要如何调查取证呢?」

  「这个简单啊,找出他们共同的过去,有交集的过去,像是他们同样认识的人啊,去他们同样去过的地方啊之类,总会有蛛丝马迹的。」

  「嗯,但就算证明了他们曾经相识,也不能代表什么啊。」

  「深挖下去会挖出很多之前意想不到的事,这个可以牵涉的东西就多了,最明显的就是犯案动机。动机这玩意,有时候隐藏得很深,连当事人都未必发觉。」

  「原来如此。」

  「不过,坦白说,现在连警察都不再要求真相了,只要表面证据成立,动机什么的随便都能找一个。」第五圆自嘲地笑说。

  我盯着他,一字字地说:「对你们这些人来说,或许是这样。但对当事人来说,动机很重要。」

  他点点头,叹了一口气说:「明白。不过我想提醒一点,根据过去的经验,真相这种东西,有时候还是不知道比较快乐,尤其对当事人来说。」

  「你什么意思?」我迈前一步,将他逼到墙边。

  「冷静点,我只是就事论事。」他轻轻地然而有力地推开了我。

  正于此时,产房的门打开,我和第五圆一起转头。医生隔着口罩说:「母子平安,是个男孩。」

  我向医生道谢,再回头时,第五圆早已离去。

  有个护士正好经过,我拦住她问:「那个送进来做手术的疑犯在哪个病房?」

  她一脸莫名其妙:「什么疑犯?没听说过。」

  那一天,我找遍整间医院都没找到所谓的疑犯,当然,也不曾再遇到第五圆那个混蛋。

  回到素素的房间,她病恹恹地躺在病床上,一脸的疲惫,但她仍然忍不住好奇地问我:「你究竟在找谁呀?」

  「一个老朋友……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我淡淡地说。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碎蓝 于 2011-11-19 09:17 编辑 ]
作者: pp100    时间: 2011-11-11 21:01

终于等到楼主的更新了,现在越看情节越变得扑朔迷离,很吸引人,希望楼主继续努力.
作者: 寂寞老麦    时间: 2011-11-11 21:09

怎么越看越悬疑啊,貌似还有萝莉了,不会有lll吧?
作者: snowflake000    时间: 2011-11-12 08:14

似乎变成主角来破解谜题了……第五圆肯定知道真相,但是他的警告只会让主角查得越来越深,最后的结局不知道会怎样啊。现在我最想知道的是,是不是小雪主动与素素联系,小雪的秘密是不是与她有关……
作者: 泛舟mzq    时间: 2011-11-12 13:03

越来越对这个死男猪脚有点气愤,总是追着素素的一点可疑之处揪着不放,关键是那种可疑是他自己勉强臆想出来的,让他浪费了大量的精力,也浪费了素素给他的爱情、给他的美好的现实生活。不过让他这么纠缠着不放手,再加上那个稀奇古怪的第五圆的莫名的出现,倒是有点感觉小雪自杀这件事是有点什么问题。感觉即使不是素素做的,但也和她有点关系,具体是什么,需要男猪脚和第五圆他们继续探索下去。气愤男猪脚,不仅仅是对素素这件事,还有借口晶晶发育来“检查”孩子的身体,居然还像色狼一样咽着口水,难道是知道了晶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就有坏心思了么?为什么不让素素来帮晶晶,是担心素素会伤害孩子还是怕晶晶不接受后母的教育?如果去掉疑点,觉得素素实在是个非常完美的女人,聪明漂亮,温柔体贴,身材凹凸有致,最吸引人的就是那紧窄的还具体很强吸力的下体所发出的如兰如麝的异香,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是个阴险狡诈的坏女人呢!感谢楼主精彩大作
作者: p570411712    时间: 2011-11-12 13:09     标题: 标题

本来是不喜欢回复的,但看着回复的人也忒少了,来撑撑场面,毕竟这是我喜欢作者写的一篇我喜欢的文。
其实我很早就在看楼主的文章,第一篇让我难忘的文章是唯色难戒。看看了那篇文章,我去搜索了你所有的文章,惊奇的发现你竟然不在作者区!看了你其他文章,说实话惊喜不大。我看过你在唯色的卷首语,你不是很满意,运用大量的对话推动情节的发展对你来说只是一种随心所欲的偿试,而非一种理想的创作模式。但我必须要告诉你,你的尝试就是最成功的一种模式!我偶尔也曾涂抹一些文字,自我感觉最大的缺点就是无法很好的把握对话。而你拥有对对话的超级把握能力,这种能力得天独厚唯你所有。对话推动情节最大的缺点就是可能会造成情节拖遢,温瑞安的武侠就属于这样。但是由于你对对话的操控能力,我并没有在你的文中感到这样的拖遢,相反你将对话塑造人物形象的功用发挥的淋漓尽致!每个你文中出现的人物都会通过对话性格特征迅速鲜明起来,这是你文章最大的优点!
我看你唯色的时候就发现了,你在让小女孩摸手电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一阵激动,可惜浅偿既止,一阵遗憾。但这篇文中摸胸那段明了了,又是一阵激动!萝莉必须推倒!
作者: 碎蓝    时间: 2011-11-12 19:45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6楼这位数字兄的回复看得偶满身大汗!

《唯色难戒》虽然是偶一年前的作品,但也不算很早啊,偶大概是09年于风月出道的,10年四月开始在SIS发文,因为中间有过几段休整期,所以偶印象中《唯色难戒》应该算是比较近的作品才对,泪……

至于偶之前不在作者区原因有二,首先是中间停了一段时间没发文,其次是再度复出的时候发现没什么人鸟我,如你所见,回复少得可怜。个人猜想是因为偶的伪色文倾向越越严重了,想必大家都觉得偶的文章太过淡色,出现于色文论坛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亦甚为诡异,版主自然也不看好。
不怕各位笑话,其实这次挂上作者名头,还是偶自己厚颜申请的,版主们大概觉得此人甚为可怜,才勉强同意。在旧站那边,因为偶没有提出申请,所以现在还是只能在原创区发文,那边的版主甚至连原创区的推荐名额都懒得给我,可见一斑。

这次处女作《爱不到要偷》之所以会出续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要尝试转变一下,想说写一个偏重情节而不是以前写得最多的偏重情感的故事,试试看会不会比较让大家满意,也为此特意在新站申请了作者名头,看看在作者区的读者会不会比较接受偶的风格。
但是似乎效果并不好,显然读者诸君并不卖账。

然则,这个作品于短期内完结之后,偶想偶有可能会尝试往非色文发展看看。
因为偶实在很认真地想要卖文为生,在色文界既然得不到认同,再恋栈不去也没甚意思。

最后回应一下数字兄认为偶写的对话还有可取之处的说法。
其实要我说,写对话是最省力气的,如果大家真的满意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写多点。
但我始终觉得自己的心理描写才是强项。

最后的最后,根据版规,萝莉是不能推倒的,所以某人被推倒的时候,必然不是萝莉。

[ 本帖最后由 碎蓝 于 2011-11-12 19:49 编辑 ]
作者: 独孤情深    时间: 2011-11-12 20:00

不错,写的很好看,够刺激。楼主再接再厉,希望看到后面的内容
作者: 勾魂引    时间: 2011-11-12 23:39

碎蓝,你的直觉很灵敏,虽然有些推理未必严密,但正如你自己所说,你最大的,请注意是最大,你最大的长处确实是心理描写,这不仅需要去深入挖掘人物灵魂,而且也特别需要对整篇文章进行深层次的铺垫和把握,比起这项,对话确实相对容易得多。用对话进行文章铺垫,写浅了容易流于口水,写深了,容易让读者难以把握,更容易给人物甚至作品造成硬伤。我话可能很直白,也不很客气,见谅。
作者: SCDYXRT    时间: 2011-11-13 10:20

爱不到要偷,看起来会是色文,结果却成了推理类的啦?!
作者: 碎蓝    时间: 2011-11-13 10:34

引用:
原帖由 勾魂引 于 2011-11-12 23:39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7532950&ptid=4198370][/bbs]
碎蓝,你的直觉很灵敏,虽然有些推理未必严密,但正如你自己所说,你最大的,请注意是最大,你最大的长处确实是心理描写,这不仅需要去深入挖掘人物灵魂,而且也特别需要对整篇文章进行深层次的铺垫和把握,比起这项 ...
咦?偶看不出阁下的话有哪里不客气哦,偶觉得很贴切啊。
作者: ft_zhang    时间: 2011-11-13 17:43

剧情太扑所迷离了,呵呵,感觉在看侦探小说了
作者: laohe2000    时间: 2011-11-14 02:43

无意间看到作者的《爱不到要偷》第一部,非常非常喜欢。明天还要上班,这篇收藏起来等到下次再看了。一定要说的是,真的写的非常好!初读时,会想会不是类似妩媚似的残局,楼主最后的完结,我很喜欢被救赎的结局。作者要写非色文为生的话,我第一个支持你哦。
作者: 弯刀machete    时间: 2011-11-15 10:36

碎蓝大,不要呀,不会真的要让男主对这个小萝莉有点什么意思吧,虽然对于这样一个只有爸爸的小女孩来说,生理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是这个老呆地也实在是有的太像金鱼佬了,这个晶晶也实在萝莉的可爱了,真让人受不了,至少如果是我,我可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呢,不知道真的等晶晶大了,会是什么样的一个情景,;P

突然发现碎蓝大的口味真的不是很一般呀,连和孕妇做爱的情节都些的那么的有意思,虽然咱也经历过那个时期,可是突然发现当时自己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了,也许是真的和男猪一样吧,连个人都在煎熬着,强忍着自己的欲望,看来我还真的好好的回想一下以前是怎么过的了:lol

终于又看到第五圆了,看来这个人真的是变得圆滑世故了,刚开始还以为他还是如年轻时没心没肺呢,什么都和男主说,还有就是男主在旁敲侧击的去询问他的时候,他也是貌似没心眼的和他分析来分析去,到后来才发现原来这个第五圆还真的是深不可测呀,能够在素素生孩子的这天来到医院,能够编造一个谎话来和男主套近乎,还有就是通过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话来勾起男主内心深处的探知欲望,看来这个第五圆还真的是很厉害呀,反正就是他的那几句话就让男主心神不宁的想要深入的探寻当初小雪的死的真相了,第五圆到底是在医院偶遇男主,还是刻意安排的见到男主的呢,我更倾向后者,第五圆应该从开始怀疑小雪自杀到现在一直都不相信小雪是自杀的,又或与他和小雪有什么关系,这个第五圆的迷真的需要碎蓝大来解决了。

总感觉男主对素素的感情没有对小雪的感情深,虽然和小雪在一起的日子里,他出轨了,但是从小雪死后,他虽然一直都愿意相信小雪是自杀的,可是这些都是他被动接受的,如果他真的对素素感情那么深的话,他也许就不会再去追寻小雪到底是怎么死的了,还有就是总是在不经意之间他能发现点什么不对的情况,看来他其实并不想被动的接受小雪自杀的事实,他还是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其实真的如第五圆说的,真的知道了真相又能怎样呢,也许还是不知道的好吧,期待碎蓝大跟心
作者: wf055325    时间: 2011-11-15 11:09

哈,内容蛮全啊。有肛交、侵幼,还有多重关系交叉与案情推理,想看下去。
作者: 勾魂引    时间: 2011-11-15 11:55

个人推崇集体创作,好的文学艺术大多是集体创作的结果,但集体创作不等于创作过程中参杂和考虑他人的想法,说好听了,那叫互动,说难听了,也叫媚俗。
至于改型,那属于个人意愿,但我觉得这篇没有《爱1》好,原因很简单:文章的神有点散。
尤其是这两节,看过你的部分作品,我想,也许是成熟与否的原因,个人觉得还是《爱1》写得更好一些,因为她有松有驰,说白点,那样更能抓住读者的神,而不是眼。
还是那句话,话很直白,不很客气,见谅。
作者: 碎蓝    时间: 2011-11-15 19:43     标题: 回复 16楼 的帖子

媚俗我以前很鄙视的,不过现在看淡了点。
因为写文章不是媚俗就是媚雅,很难做到一点都不媚的。
正所谓穷则思变,再加上偶这种水瓶男总是喜欢尝试新东西,所以偶不介意有时候媚俗一点,有时候媚雅一点。

至于说文章写得散了,这个更加可以说是偶一贯的特点。
勾魂兄提到第一部节奏比较好,有松有弛之类,坦白说偶很开心有人能指出这点,因为我写的时候的确是有专门考虑过节奏,而不是顺其自然写成那样的。但同时也有人认为那样写会节外生枝,影响连贯性。

事实上,第一部偶更重视的是文学性,相对来说,第二部偶是比较着重故事性,也就是情节和悬念。当然,偶承认可能是有点过头了。

很少遇到可以讨论写作技巧的读者,勾魂兄千万不要怕太直白会伤我心,我开心还来不及。
作者: p570411712    时间: 2011-11-15 21:51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我初看你作品的时候,你还不在作者区,你现在都在作者区了,我能不算早么?呵呵~
其实,我一直都跟着你的文章,但是一直没仔细看过。每次更新一小篇,断断续续的,不喜欢那种阅读的感觉,所以对于你这篇文章的评价我其实没有很多说话的资格。
我看到了你和勾魂的对话,勾魂显然是一个学文科的,他的很多建议或许更加中肯和专业。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你的对话。
当我看见唯色难戒,便喜欢上了它。情节简单,人物性格鲜明,主题明显,在看惯了国产电影恶心脑残的对白的时候,看唯色是一种享受。当然,就跟勾魂说的一样,心理描写很重要,是心理描写给予了人物灵魂。但是对白也很重要,是对白将人物的灵魂展现在大家面前。当然,很多好的文章,人物心理描写很多,而对话寥寥,但是那寥寥的对话描写却像画龙点睛一般鲜活了整个人物。其实,我并不是想要你多写对话忽略心理描写,而是觉得你用对话推动情节和描写人物形象的能力不错,这种写作模式非常适合你。
我曾经和另一个原创作者交流过,我喜欢的是他的短篇沉舟侧畔。他和你对于创作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他太过于在意读者的感受,用他的话说,他写文只是为了让读者爽。当初我劝过他,他说,想要看深沉的,有大把的名著等着我,何必色文中找?后来他写了平妖记,很多人说他像当年的迷男,但是我看了两章后就删了。而今,我已经摆正了对色文和网络文学的态度。他们并不承载社会责任,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娱乐大众。但是没有一部作品是可以取悦所有人的,你必须在你的读者群中做出选择。流于浮夸还是归于深沉,只看你想写文给谁看。取悦并不可耻,毕竟一部承载社会责任的名著除了要拥有骨气和技巧之外,还需要思想和勇气。若你仅仅是想写文卖钱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放下一些你的坚持了,这是你决定写常规文选择读者群之后同样需要面对的。不想承载社会责任的作者不是一个好作者,但是承载社会责任,真的很难。我想,有一天,如果你能达到勾魂想要你达到的那种境界,那你就能写出一部名著了。

[ 本帖最后由 p570411712 于 2011-11-15 21:56 编辑 ]
作者: p570411712    时间: 2011-11-15 21:58     标题: 回复 16楼 的帖子

很想问一下,写文的时候,什么时候该松,什么时候该驰?
作者: 碎蓝    时间: 2011-11-15 22:17     标题: 回复 18楼 的帖子

数字兄,你说千山我就知道了,哈哈,说起来,还是写《唯色难戒》的时候认识她的。
沉舟和平妖我都有看过,大概明白你说的意思。
我记得千山当时说我是在菜市场里卖高档咖啡,无人问津是理所当然。
怎么说呢,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日偶还没有要卖文为生的迫切性,自然我行我素,但今日我却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理想是要以活下去前提,否则何谈理想。
作者: 勾魂引    时间: 2011-11-15 22:46     标题: 回复 19楼 的帖子

以下的话,比较直白,不很客气,见谅。
说起来,各种技巧其实都有成文的规定,想具体了解大可以去看专业书籍,我不赘述,但如果写书时先想着这个,思路必然会短路。
个人认为,好的文章情节可以虚构,但情感不应该过于虚无。这就好比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现在的作品之所以好的越来越少,不是因为题材旧了,也不是因为写书人水平下降了,而是因为作品不能够深入挖掘生活,不能够触碰真正的灵魂,如此,矛盾也就不能显现。没有矛盾,再精彩的故事讲完了,也就完了。这里顺便讲一点,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爱1》更好一些的原因。
当然,确实有不少新作以及写作新手法问世,但究其根本,小说到底还是写人的感情罢了,他不一定承载思想性和教育性。反之,承载思想性和教育性的小说如果脱离了生活,也会给人“假大空”的感觉。感觉不对了,即使讲的是大道,也教育不了人,提高不了思想。与其那样,倒不如写点老百姓爱看的七大姑,八大姨的故事。
言归正传,写作这事,咱也别说得太大太空,但有一点是真的,即是能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首要取决于你写的文章是否先能感动你自己,如果连你自己都感动不了,又如何能够奢望别人记住他。即使有一两个人记住了,恐怕也不仅仅是因为文章,甚至包含某种共鸣。
天马行空固然神奇,中规中矩其实更非易事。
当然,碎蓝不必妄自菲薄,这里是SIS,来这里为了什么大家都明白,反正我到这里不是来寻找感情寄托的——因为实在没有可托(脱)的了。你的文章一直是不冷不热,但这什么也代表不了,引用一句现在网络的流行语,蛋定吧。
回p570411712,关于你的问题,我个人的理解概括成一句话吧,即:以乐衬苦,以苦扬乐,于无声处听惊雷,一倍增其苦乐。
就到这里吧,我不是作者,不抢诸位的风头,至此本帖不回了。
作者: njsygdsg    时间: 2011-11-15 23:32

恩,很久没看到这样用心构思的文章了,只是一味的肉味,确实要多来点调味的
作者: shouzhi666    时间: 2012-3-8 13:25

看样子要乱伦,这个警察神神秘秘的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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